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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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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3 |. B' h# p: C  L: v$ T
& s( V% A& ?) @( R/ T, m, _使用侮辱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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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2 f) ?. W0 r: Q2 o! Y, V! N( K! Z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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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3-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和紫光两个人,一个写“版规”,一个看了该“版规”。( {* n' Y7 r* j) k' g
结果id过儿看完后,要求“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6 ?# T. o0 E3 j* v- S
  K! h, N* H$ S5 K- @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
% H( {% ]; W/ j$ p- S1)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紫光汉语水平太差,写了一堆话,没让过儿看懂;
# h) R$ F( X! e2 \; F% L- b2)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版规”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
" r' I% d3 Y8 E7 i+ y# J5 T3)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需要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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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vescape大哥,好久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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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 汉语本身不严谨? 离谱得更远.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也够严谨.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 管的越多, 得罪人越多.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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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儿: 咱们聊聊, 你就直接说,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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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大哥好,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呵呵。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S" x4 R$ x6 O3 ]+ S
过儿 发表于 2011-3-21 18:56

' N. Y+ ^) |. f7 w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由他们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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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谢谢紫光大哥提醒。:)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v: Z  T9 _" a5 n, R% Z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z8 ^9 ~# q1 a% p, n! h) q  W
紫光 发表于 2011-3-21 18:46

: [* ?! _; @0 ~* Z" u& ^, H$ l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9 J( v; c5 m* B$ A; e
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9 m5 e7 ?$ ]) s9 R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 C; U* |+ V4 o' F3 V2 e5 @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b4 T5 t+ ~4 X/ q; u2 W,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 B5 {8 `8 j; K6 w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2 |/ R3 z0 i3 r% Q+ q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2 11:23

# `. f2 b" x9 q  E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 ^9 Y3 V8 n8 p6 D4 x- ^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5 P3 e; T; y$ U小黄 发表于 2011-3-22 10:20
; X" Z! P5 d' r' _" J
新的版规就那几条。
1 X6 ]7 t5 C1 v# s7 M; d7 |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管理员好像不同意。- [# A; o' {- e. ^* O/ I
请管理员定夺。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 如果小黄进去了, 给永封了,你开心吗? 私下窃喜? 说: 苍天有眼,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
: x; y- K5 a, W4 M# Y你想错了. 如果他进去了, 你会很寂寞. 因为地球很小, 论坛更小.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 他在你的印象里,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见了,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
5 _; T) F4 q6 _9 T8 x! |$ Q我估计你还小, 好好想想吧.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 现实里, 你还能包容谁?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3-23 09:40 编辑
- G& m9 A+ c7 B* P2 d- t: n4 N) u( _( a+ {9 c: V8 C7 s2 A
任大哥,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想封是封不住的。+ R: s- \% E( Y( N" [  G( y' G
/ Q5 |, O& S- K8 u
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呵呵。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可能不想得罪他,可能就是他,这我都能理解,这就是我的包容性,呵呵。1 N0 P: f9 \& [" s

* q6 i3 j! j1 e) o- W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根据新板规,好像是应该我管阿?
# C( G3 e( Z4 r4 c1 D7 k
5 G9 |. S5 c5 k7 c* r总算轮到我了,哪句话污辱人啦?按格式来,找出证据,我处理,欧也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 Q6 |; G  X) D) [5 R2 G

' b/ Z* l% G- ]3 i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thread.php?tid=421233&extra=page%3D1&page=10 B& B5 s! }1 C3 K$ @

! Z, d- K5 A. O; t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T; k% _. J2 e$ K! I
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U$ F! B1 X% X# s! A; w要是因为这个,我不认为这算污辱
4 {2 C- X" d/ f
7 }; b9 u! Q% j! a8 e对不起帮不了你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 t$ g7 v* F( C0 j4 B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e7 U7 S2 e! u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奴才,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
2 e9 i, w" i( a: L
% S) \% C* e, b$ S  o: H" \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所以不算人身攻击) i; ]/ E6 q, q8 y; I; ?

. x! Z& I& S, e" u7 x0 t同一个词,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这就不算人身攻击,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
7 e7 a. ~) w' j$ [! i; ~& W
5 M5 W6 u' q, {# f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么个看法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是没有猜错,过儿,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对吗?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我这么说, 你能解点气吗?),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 至于小黄呢,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冤家易解不易结,算了吧,听老大哥一句话,撤诉吧?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这次听任大哥的。:)
大型搬家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兄弟.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4 e: W) S- F/ }- z" u  I紫光 发表于 2011-3-22 12:57

. a) `! l5 }: B1 u- R+ w) b  k/ W! ~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0 Q/ K; Q) H3 `+ Q, Q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
) |7 @6 Y; m4 Y7 |2 l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V5 e' ]2 K" @/ F+ m
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
* ]. k. z5 f3 H4 C+ Q$ n0 c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3 22:19

# X4 ]4 \  I- W: x; i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事情就了结了。
, N6 e5 s5 J* Q& R3 n! J7 z2 \- Q0 ?5 W! k* Z) }5 I2 X( E( G: L
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由他们去解决。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 s6 ~3 d% i8 I  w) E$ B' a
紫光 发表于 2011-3-24 21:37

! w  T0 J& O) K; X, E; m6 f( p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3 n7 }9 x% w& L3 G6 m$ `2 p+ j6 p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5 11:46
5 \" P5 Y* M  I- F! [6 r
我只是解释一下,不是添加内容。
" G8 {0 [7 C3 L- y) \: v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7 D5 e" y0 L+ o' D
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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