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h( r1 |3 ]8 ]8 D, \; {2 L关于外籍华人出境时被要求注销户籍有关情况事 ) O( ?. ?8 l9 a" Y' L2009-03-10 1 G. @/ D. J. l }' b L + {4 \+ S+ A2 c' N' |; U 最近,当地华人媒体及网络热传外籍华人出境时如被查出户籍尚未注销,须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方可被允许出境。上述报道引起了华人的关注。 $ S# D @) _" J6 D4 y% a* p 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核实,未发现北京、上海等地边防检查站对持合法中国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员出境时以未注销中国户籍为由阻止其离境的情况。对持中国护照入境欲持外国护照出境的人员,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并告当事人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出境手续后方可出境。! G- h. b F3 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户籍管理等有关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已合法取得或加入外国国籍且依法不再具有中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应再持用中国护照,也不应保留其原国内常住户口。国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如发现外籍华人仍保留其原国内常住户口的,将要求其注销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