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去提供的网站发了反对信了。这事儿希望大家都去发表意见。既然来了加拿大,就要学会用民主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4 l. v9 y& d. c7 q9 d+ B' U- H$ ^) i o
2001年在国内等移民消息的时候,得知2002年6月将要实施的新法对我们不利,加拿大移民局公布了征求意见的传真号码。我给当时的移民部长写了信,通过移民中介发去了传真。信得大意是:本人虽然不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但是移民涉案人。我不对新法的修改条列做任何评论,但是新法只能适用于新法颁布以后的移民申请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老人老办法”。你们移民局没有理由在比赛开始后修改规则。 % [/ L' Y% `2 O' z8 c& x* S3 R+ l4 S$ D# q0 z+ J" Z! i+ Y
当时动员有关人员都发表意见,但我知道很多人都怕“打击报复”,影响移民案的处理结果而没有做。我告诉他们,如果加拿大和中国一样也搞58年反右派时的“引蛇出洞”,那这个国家你还去她干吗?!所以,我在给移民女部长的信中用了真名并提供了移民档案号。事实证明我的移民案并没有因此受任何影响,同时移民局也实施了“老人老办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