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庭通知,让6月份的某天,作为受害者去出庭。9 `9 m% [4 I E' H: q; _" k
起因是去年11月突然发现家里一辆车的车牌被偷了,于是电话报案,后来就几乎忘了这事。没想到今天突然有人上门来送了份通知,说那人抓到了,让我出庭作证。( [4 g: \, D. K
看通知上说,如有和案子相关的书面材料要事先准备好。我好像没任何书面材料的哇。( Z, w( ]9 ?# s& ]' D7 c9 @% r
最多补办一个新车牌交费有个收据,可以让他赔偿我这个费用吗。。。嘿嘿。。。不过MS连这收据都不一定能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