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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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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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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w# }& ?7 o2 V/ t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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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 Y# H3 k# V. o* ~" w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5 B9 Q- ~8 Y/ Z+ y/ x H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 T4 w4 q8 ^2 M4 ~# P( w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8 a# F0 v2 G2 n4 w" W; r+ j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 k, j" i' ?) q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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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c" r7 E! ?7 G; X: X
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8 j% j y* r% F* ?0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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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4 _( ?: V9 R; S2 w$ m- G! x
+ k; N1 X8 M( @6 M7 F, f1 c' b6 c 3# 我爱芒果 / l0 C; t) E! @4 y* ]' I( H7 \
% e; i2 p6 O) z& |2 l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r/ W6 k9 W- e }( w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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