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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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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 [8 Z0 A, r/ q8 a6 K8 G7 Z4 x' q
3 E5 Y1 q4 l$ R7 T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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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m/ x) r% x( H; C9 k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 Y! x' q2 S& O* l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 T) g9 T+ q( U i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 d E4 g) `& m5 g5 ?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8 z4 S; n0 h! U2 j
2 z. w' T/ u1 p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7 a: |( o% ?6 B- Q/ f, d! f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I) X ^' h: s% C) Z
; R) c4 z% z/ z1 c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 r/ J# T1 V- n' t+ o
, R( K( f) O% E2 B% L) {
3# 我爱芒果 ) I/ w( c }# 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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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H0 k; B" t% k: E
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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