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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修改后的C-31法案仍然赋予了部长定义谁属于“集体难民申请者”的权利,而且这一群体的定义也未在法案中得到澄清。 / V5 j3 V3 P) g. g* K. P {% i$ ~, V) R* c/ V据悉,联邦C-31法案的内容还包括:、在平均45日内,将移民部认定“安全国家”(非难民集中国家)申请人的申请处理完毕,及来自安全国家的难民申请人若申请被拒,将不允许向难民局上诉等规定。虽然所有申请人都仍可以继续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覆核,但是安全国家申请人在等待法庭判决之前,即可被遣返出境。该项法案已通过二读阶段,并预计于6月29日前可望通过。 # h: ~ U- g9 l3 p. c'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