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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新闻网) @9 h: A/ J4 m! {# S/ W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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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部分大陆移民日前举行座谈会,就有关国籍和回原国籍国探亲访友的自由和权利等问题进行讨论。主办方称,相关的意见将透过多种管道转交给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当局者作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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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K/ M. F+ |" j, g% J; d3 A& x; d3 q出席座谈会的有田广、钟新生、王红、梁罗等人。在多伦多服务华裔移民十多年的钟新生在会上发言说,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法」今年7月1日将实行,该法连同198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出生在中国、现拥有加拿大公民身分和永久居民身分者,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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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k6 S! ~5 S9 s; r目前海外华人华侨中对中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问题持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建议中国立法机搆在不设立双重国籍的原则下,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移民法。例如增加在海外入籍的华人可以申请中国的永久居民条例,使海外华人能更方便回国工作、访问、探亲、经商等活动。 - Z; F P1 u) m2 W% d+ h, @
3 A( _/ h7 H' |1 f具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现居美国任终身教授的田广在会上发言说,中国政府在1955年开始执行「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在理论上剥夺了出生在中国的中国公民的「出生地国籍」。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有近500万中国公民走出国门,不承认双重国籍政策拒绝了众多原籍为中国的「中国人」对祖国的认同,迫使他们认同非出生地国,更为一些贪官污吏逃避中国的法律制裁创造了天然的屏障。 + a; D, r a9 b, N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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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广表示,许多人出自生存的需要和方便,主动或被动获得了他国公民或永久居留身分之后,依目前中国的政策,就不再为母国认同为「中国人」了,当这些人要回家探视父母时,不得不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申请签证;而当回到自己的家后,按规定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报到,否则就要受到处罚,甚至只能在自己的家停留一定的时间,超过了就是非法居留,每天须接受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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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多伦多教育局英语教师王红表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许多中国出生的加拿大移民也不需要双重国籍,只是希望母国在我们回家探亲、工作学习、购置房产物业等方面,给一个方便,给一个尊严,不要让我们在领事馆排大队看工作人员的脸色」。 6 d3 J9 J; z3 X
, _' h- {" H+ t. m1 }王红建议,中国政府可出于人道给海外的「中国人」回国的「永久居留证」,永久居留证的手续费可定为2500美元,以弥补国家少收签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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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伦多创业多年的梁罗说,「一个人的出生地,实际上是其自然国籍,是人的基本的权利和尊严。回到生育抚养我们的父母身边,为他们养老送终,是应尽的义务和权利,不希望由于签证的麻烦而无法承担这个义务,更不希望这个权利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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