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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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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 @7 L4 q& Q! W8 \ 找工作遇到骗子 千万要警惕协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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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3 }8 H* W加拿大是天堂吗?不是。LG刚登陆就被骗了,还是被同胞所骗。对移民后要经历的大苦小苦我们都有思想准备,就是没想到还会有打官司的经历。事情还得从LG刚登陆时说起。1 h. R; y' m& Y \)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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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的“协会”# q" Z' \+ s: k7 R, C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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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LG登陆不到半个月就找到一份不需拼体力、有点技术含量的工作。有了工作,生活稳定,心也安定下来。LG开始骑驴找马地寻找适合自己的专业工作。这时,看到网上有一则中文招聘信息:某金融协会招聘项目管理经理。上面还写明:其项目管理团队的宗旨是“将加拿大有关金融、投资、管理、营销、项目开发合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整合起来,为加拿大、中国等有关项目提供一站式的项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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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t @9 b% r9 t9 x+ z" j8 |- z说是招聘,其实是没有工资的松散组合,且只占用业余时间。LG想去试试,在国内他曾多次为集团公司成功引进国外合资合作项目。可以说这是他熟悉的领域,如能以此为入口,促成加中合作项目,同时积累工作经验,还可为将来找到专业工作做些准备。经过面试,LG被录取了。同时录取的还有几个和LG差不多背景和打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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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在该协会会长李友(化名)的主持下,隆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的领事及温哥华众多华人媒体到场。会上宣布,由该协会和另一团体联合主办的招商会将于2009年8月在温哥华举行。在会上印发的“加中合作项目招商指南”上,所列出的投资项目洋洋洒洒有好几大篇,“有包括粮食产品加工,绿色大棚,农业、生物、奶牛饲养,酿酒,金矿铜矿开发等八百亿的项目待开发”。当时有《明报》记者就“八百亿的项目”提出疑问:“八百亿不是个小数目,你们怎么保证这么多资金项目的落实呢?”发言人回答说,有萨省及BC省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会后,温哥华的各大媒体都对这次新闻发布会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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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5 i* a7 r ]+ k5 b) N2 t就在新闻发布会当天,会长李友向每位工作人员收取了一千元借款,他说该协会是非盈利单位,没有资金,前期启动项目需要向大家借款。待项目开展起来后归还。当时参加会议的有七八个人,包括李友在内,有五个人交了款。(按李友的说法,没交款的人算自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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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决定借款前,我们还真认真论证了一番,警惕这会不会是一个骗局?经分析认为,“协会”是政府审批合法注册的组织,会长李友与加国政府官员及领事馆人员很熟,在社会上是有影响力的人物,有这样的背景,即使想骗钱也不会只骗这区区几千块钱吧,由此而损失的信誉远比这几千块钱重要。李友要想在温哥华继续生活下去,就不会做这因小失大、自毁名誉的事。按我们当时的理解,要想把招商活动开展起来,需要每个人投入许多业余时间,会长向大家借钱的目的,是想以此拴住大家的心,让每个人认真投入精力去促成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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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 Q# X! I2 ? ?, l. I大家本以为有现成的项目,围绕其开展工作,主要是去争取中国的投资合作方,但在讨论到具体项目时发现,对外宣传的八百亿项目只有写在纸上的列单,根本没有委托、授权和合作意向等具体文件。在大家的追问下,李友解释说,新闻发布会上说的开发区只是虚拟的区域,要求大家各自去找项目。当大家提出需要有一些资料和制度保障时,李友就说目前还不完善,让他们这几个项目经理着手编写。原来整个招商活动只是个宏伟的空框架而已。 加拿大 家园网7 ^; H! ^. U3 K Z
. I2 q C; e! Y2 e4 S刚开始,李友对来开会的几个人宣称,该协会与合作团体招商会有两班人员,大规模的项目和人员在另一班人员那边。大家提出,需要共同参与研究问题,于是“两班人员”才坐到一起,此时真相暴露,所谓“八个项目团队”都是子虚乌有的空谈,所有参与人员加在一起也不足八个人。这时大家才发现,李友有很多虚假的说法在欺骗大家。作为协会,很多行为都是不规范的。于是大家要求查看协会注册批覆文件等信息,李友则多次推脱回避,始终也没有人看到过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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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 J+ q0 \. T到了2009年8月,招商会根本没有如期进行,且“项目”没有继续进展的可能迹象。在之后的接触中,大家逐渐看清了李友的面目。他的办公室是临时借用的,没人知道他的确切联系地址。而且大家回忆借款当时,他甚至不给开借据收条,是在大家的坚持下才勉强写了收条。说明他当时就有赖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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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几人分别提出要退回借款。李友开始找出种种借口推脱抵赖,拒绝还款。一会儿说钱不在他手中,一会儿说钱已经花完,一会儿又说钱没有动用,最后干脆采取逃避的做法,不接电话,不回电邮,玩儿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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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 I7 U4 o" O, z s5 B5 H! J在加拿大,名誉比金钱更重要,而李友却敢拿自己的名誉换钱。他的伎俩就是周旋,拖延,直拖到对方放弃,他的钱就骗到手了。而这几个被李友招聘来的项目经理,原本在各自专业领域里都是佼佼者,猎头公司追逐的目标人才,在加国为找工作上当受骗,心有不甘,遂决定诉诸法律,在讨回公道的同时,将李友的骗人行径曝光,避免他人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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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 a: a5 [7 `2 U; M. _% _与无赖打官司" D+ o; z! a( i: Z3 P0 t* l
& a' h0 Z% A1 J b这个协会就是李友个人注册成立的,后来才知道,在加拿大成立个什么协会太容易了,谁都可以申请成立。李友就是披着“协会”这个合法外衣行骗的。按说应该告他诈骗,但因找不到其它证据,四名原告手中只有借条,所以只能告其借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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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小额法庭以民事借款纠纷立案,然后是两次庭外调解。上诉一年后,才进入法庭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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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开庭预审时,仍属于庭外调节。预审在一个像似办公室的屋里进行。事先双方按要求递上了说明材料,期间又补充了几次,法官对整个案件已了如指掌。法官先问四名原告:你们都有工作,打官司会耽误许多时间,如果能协商解决,少还一点你们能接受吗?四人回答,愿意协商。轮到问李友时,法官直截了当地问:“你打算还钱吗?什么时候还?你要出个offer。”李友带来一个翻译,回答说:“我没钱”。等于承认自己借了钱,但不想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法官详细追问他:“这段时间你是怎么生活的?”你有房吗?有车吗?孩子上学吗?日常开销用款从哪里来?等等。李友始终不正面回答,左绕右绕想扯开话题。结果与前两次调解一样,都因李友没有诚意地耍花枪而没有实质进展。调解失败,只有等待正式开庭了。: S$ c, C- }9 Y'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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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9日是正式开庭日。民事法庭只是一间大点儿的屋子。原以为是有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的正式法庭,就像电影中的场面,而实际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办公室,甚至还不如调解室的面积大。* d2 x- z. I) o) d+ T( T' 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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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负责调解的法官都是香港人,正式开庭是白人法官主持。法官坐在前面的桌子后面,类似教室讲台的位置,对面摆一排桌子,原告被告各坐一边。书记员按程序点名,念委托书,要求每个人要诚实,对自己今天说的话负责等等。申明整个判案过程需一个小时。8 v7 T5 Y& I( a2 v% w: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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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言简意赅地陈述了事实经过,然后向原告被告提问确认。从几次调解到开庭,李友每次都请翻译来,因为他英语很烂。LG等四名原告只在最后一次请了翻译,费用是每小时50刀,按2小时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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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 T0 L3 e B2 @在法庭上,李友仍在耍赖,说他还有证据,法官不客气地对他说,已经过了程序规定的期限,你现在没资格提供材料了,只需回答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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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r; Y7 h- a' g0 d) a+ L0 X( [然后问李友:“你收到借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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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b3 i( v( r& ~1 v李友:“收到了”。5 r$ C0 s( a) g. ]0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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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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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7 j$ Y+ i7 y$ D李友欲辩解,法官再次打断他,说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你没必要解释,只需回答“还钱了吗?”* z+ W3 D' ? f+ g+ ^
- K2 q4 C# _9 A" [7 b李友无奈承认:“没有还”。: n9 C9 I" j, 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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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时间到,法官宣布判决结果:被告李友是协会的头儿,以开会名义借款不还,自己私自花掉,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还原告四人共4千元钱,外加从09年8月起到今天的利息,以及原告四人的诉讼费,申请费等费用。; L% a4 Z z; s%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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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出上诉到审判结束,历时一年半。官司虽然打赢了,和骗子的周旋却并未结束。* R c8 |( q0 b( {% a/ J+ D
7 S" G8 i# [2 E法院判定李友应在指定的时间内还钱,但李友居然无视法律,像玩游戏一样给每个人开了一张空头支票,虚拟还钱过程,然后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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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法治国家不假,法律严明,但面对欠钱不还的无赖,还真没有更强硬的措施。让李友还钱的方法不是没有,一是一旦发现他的银行帐户里有钱,即可扣下还钱。可李友留给法院的帐号里从来没有进帐的钱。二是可以他的不动产顶帐,即把他的房产、汽车等作价拍卖还钱。可那还需要再付一大笔费用给法院。所以,赢了官司一年后的今天,LG他们仍然没拿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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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 B. c5 X4 g! R8 [" K0 _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这个惯骗、资深骗子李友,居然又在网上发招聘项目经理的广告,故伎重演,继续欺骗不明真相的人。很可能在骗LG他们之前,就已经骗过很多人了,只是每拨人都和他耗不起,只当是吃亏长见识了,只有LG他们继续追究对他进行了起诉,结果李友虽然输了官司,照样可以不还钱,他就有胆继续行骗。我把经过写出来,以LG花学费买到的教训来提醒后来人,加拿大不是天堂,移民中也有骗子,尤其要警惕打着协会、商会幌子行骗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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