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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多伦多华人男子陈某,由于犯下误杀罪面临遣返,但是他在遣返前风险评估过程中,自称是基督徒,以担心回国后遭到来自政府的迫害和死者家人的报复上诉,并被法官接受。现在,他的案子被发回移民官处重申,暂时躲过了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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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邦法院官网公布的消息,陈某原籍中国福建省,在2007年11月份的时候,由继母(step-Mother)担保移民加拿大。2010年,时年18岁的陈某在多伦多市中心的一家酒吧里斗殴,打伤了一名20岁的华人男子朱某。朱某于次日不治身亡,而陈某闻讯后投案自首,并被警方控以误杀(manslaughter)的罪名。' Z& L; o5 W! y0 g* C6 _
2012年1月,法庭判决陈某误杀罪名成立,判以五年的监禁。由于陈某一直没有入籍,而且刑事犯罪并判刑六个月以上,所以他的永久居民身份被剥夺。同年11月,他收到了政府发来的驱逐令。
7 ?1 ~ g. [, }4 V按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规定,因刑事犯罪被驱逐的人是不能上诉的,但是陈某申请了遣返前风险评估,这让让他没有立刻被遣返回中国。' Z5 y9 z& b& l3 j0 _9 Z- |
陈某提出了三条不应被遣返的理由:' }- n+ o1 S+ }) _3 V: M
一、他是一名浸信派的基督徒,回国后会遭到政府的迫害。0 _. G* o" @1 v, o3 ]
二、受害人朱某的家人都在国内,陈回去后可能会遭到报复。
3 I; L7 t# R, ]6 D% e三、尽管陈已就误杀罪在加拿大服过刑,但是中国政府可能会根据该国法律重新控告他,而他则有可能因此再度坐牢。, [/ ^/ v1 r* y9 s* O2 {7 G' M
不过,这三条理由并没有被移民官所接受。在2015年8月,陈的风险评估申请被拒。于是,他立刻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0 P o4 b+ b Q# i! h1 p8 J主审此案的联邦法官认为,移民官在估量遣返风险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他是基督徒这一因素。
7 U# E) z& V3 A5 ?# k5 y( F1 ?该法官表示,有证据显示在陈的家乡福建,基督徒遭到包括:拘留、搜查、恐吓等迫害和骚扰,甚至被关进监狱和强制劳改。可移民官在写风险评估报告的时候,并没有提到这一点。) Y, j6 W& L8 \6 I, {
因此,法官裁定另一名移民官重申遣返前风险评估,而陈某也得以暂时逃过遣返的命运。% d# b8 K5 ?/ |+ r9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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