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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讨论:基督徒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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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圣经金句:1 ?/ E; _; V' q: M5 Q" t6 f
( n) Q* |/ C4 z% K. s
“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言13章11节)( ^2 ?: n" }5 d$ s3 c+ {% k. g
: h7 p3 [7 @( h: E0 y$ D4 ]
资深传道人观点:
. t1 x% u  |' b2 O/ _' i' h+ g
1 Z' s" b# ?, I2 I; R6 E' ~5 o基督徒不可作与人有害的买卖,就如售卖彩票,奖券,赌具,烟具,鸦片,烟,酒,诲淫的小说画片,祭祀假神的用品,以及其他这一类的货物。未作这种买卖的固然不可去作,就是已作的也应当设法改业。这样作当时或者不免有些困难,甚至受些损失;但一个基督徒如果能为爱神爱人的缘故忍受这些,他一定会从神得大赏赐的。/ L0 l' B+ _/ `% ^( e6 j1 t! r4 O

( ^$ l3 E$ G' e4 c' Q6 Y/ I4 C0 Q1 o扁舟抛砖:, g" i# K' k; q3 j

# b4 B- J1 K& Q% x9 S8 N& l职业问题非常重要,定义“有害买卖”必须十分谨慎。例如,在一个小店做收款员,就可能出售烟和彩票。酒一项,就涉及卖酒、造酒、以及生产造酒原料(葡萄、大麦、玉米、高粱等)。) g+ P/ {. U; t* a' r6 {

% X& p" U. m0 r社会分工复杂化,使人很难判断自己从事的职业对社会的实际影响。卖彩票的,可能会为某项慈善事业凑集资金,种粮食的,也有可能自己生产的粮食做成的面包,被杀人犯吃掉,成为犯罪的能量。0 J( Z0 m! v: J
* v& d0 H3 o$ O" Y  m' e5 o* p
信神的人的体会可以互相参考,但是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与神的直接启示画等号。9 ?7 T% o' K8 H3 ~7 Y- V1 O; {; K

% H0 N* H( h* m* X* L大陆是赌博是违法的,但是彩票却是合法的,可见没有归于赌博,“修我长城”“希望工程”等彩票也有一定积极作用。现代的赌场,也与中国旧社会的赌场大不相同,“倾家荡产”者极为少见,利润很大部分用于慈善或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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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3 L' C3 c8 c/ j非常希望大家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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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看人心,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介入这种在定性上有争议的职业,那就看看你是怎么想的吧!另外鄙人以为,在这种行业里打工和从事这个行业的生意应当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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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也令我深思了很久。 作为一个义工, 付出时间与劳力给社会一般贫苦与弱势群体, 心理感觉很好。可是,要深入一层帮助, 钱就少不了。   问题是, 参与义工团体在赌场筹款, 是否违背了作为基督教徒的本意? ; J6 b7 ~' _8 Z0 v3 ^0 L6 V7 s
5 `) y; N- {7 k' w  D4 K2 T
偶很想不干,问题是,作为董事成员之一,不能不干。  郁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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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1 X( T; h' [( S# n% L

4 ?8 R2 V: y4 R同意此思想!" G* Z1 T" n! S# q4 N2 {* A  ]

! z( M3 Q2 S( \/ D5 U; ?! ]3 |"义工团体在赌场筹款, 是否违背了作为基督教徒的本意? "
- X9 L) F( [) ]6 t6 f; c不知道。。。: d0 Z3 ]5 I# i' r
只知道佛教不让在赌场里筹款。。。有一个从小乘佛教来的朋友,忘了那个国家了,. G0 _# s% }# U, ?" [
可能是缅甸附近的一个国家,说他们的寺院(在Calgary)也是在赌场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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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精打細算 于 2007-1-21 23:15 发表5 ]5 V) E7 ~5 S; \' P9 F0 a( e
这个问题也令我深思了很久。 作为一个义工, 付出时间与劳力给社会一般贫苦与弱势群体, 心理感觉很好。可是,要深入一层帮助, 钱就少不了。   问题是, 参与义工团体在赌场筹款, 是否违背了作为基督教徒的本 ...

* K7 |% N+ G" d3 K4 N, {& y! L2 ?( d- G6 G4 V* x
查了一下圣经,关于职业,除了对“收税官”略有微词,没找到明确的启示。( D9 I" n5 v. C
上面引用的传道人的话,其人资历很深,但是四十年代的人物,当时的中国赌场,与现代的洋人赌场有很大不同。对于赌场,华人牧师抵触较大。赌场的捐款,并不是每个教会都接受。. A/ e% b& Q% l7 h( Q( i! m
6 @: q( q7 W! o8 N" z1 k: s) J
下面把我了解的加拿大赌场情况介绍一下:
0 h+ J1 h. x- D: X) D, I9 M5 P6 @7 R7 t
从概率计算,一般赌场优势在百分之二左右,即押100元,平均要输掉2元。扣除成本,和政府规定的捐款,并非暴利行业。赌客各行各业都有,其中有政府高级官员。多数态度,是娱乐。抱着谋生或发财目的的极少。对个别控制力不强的人来说,有一定负面影响。
2 J2 u" o% s: A9 Z. O8 N8 }9 g. ?5 n  D4 H/ S3 Z/ ~
我想,任何一个行业,都无法控制由消费者态度不当引起的负面作用。例如,卖肉的,消费者如果过多吃肉,可能会引起胆固醇高等疾病。但是这个责任应在于消费者。赌场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娱乐消费,使富余资金流向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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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发展,使“劳动”这一概念,远远超出种田和织布。社会组织的复杂化,使人很难预测自己工作的实际作用。爱因斯坦是伟大的科学家,但是,根据他核裂变理论造出的原子弹,一方面对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对人类生存造成了极大悲剧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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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督徒,应该遵守基本教义,对现实生活,还是要以世俗君王的律法为主要行为参考。对于加拿大这样的民主国家,更应该相信社会专家和民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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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 马 书+ Z% b9 n4 N* X& o7 c" F5 S
14:21    无 论 是 吃 肉 , 是 喝 酒 , 是 什 么 别 的 事 , 叫 弟 兄 跌 倒 , 一 概 不 作 才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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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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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追寻永恒 于 2007-1-23 08:44 发表
6 t& F( I* `1 [' ~2 g8 {  无 论 是 吃 肉 , 是 喝 酒 , 是 什 么 别 的 事 , 叫 弟 兄 跌 倒 , 一 概 不 作 才 好 。

$ t# a/ a1 t1 [; c4 E这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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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rockylily 的帖子

老杨, 还有豆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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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书14:22-23 “。。。人在自己认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有罪。”8 J0 y6 h" `8 J# X

- F; H4 x, z3 P- o6 b, h7 D8 l个人认为,做事若自己心里平安则可以做;若心里不平安,则不应做。因为每个人的信心不同,认为该做与不该做的事情也不同。只要圣经上没有明确说明不能做的--如偷盗,奸淫等--心里平安就做,不平安就不做。不要心存疑惑做事。
) m- i- n, o! D/ ~  m5 H
0 h( n; M# o6 [: K& @% h* [9 K建议有兴趣的同学读一下罗马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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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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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若自己心里平安则可以做;若心里不平安,则不应做": _* p/ x; A# a1 z# V9 i% _
不太赞同。。。5 L; t) j1 H5 l2 I.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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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这个世界,世风日下。。。& K7 K1 s6 ]4 p  f' f

. p) L" q3 p, H/ A! q' e比如不孝父母,从前,象我们祖父母辈之前,那时普遍很孝顺,第一碗饭,必定先盛给最长者。。。现在哪?父母都给儿孙们作牛作马,任劳任怨。。。当今中国很多都是父母作家务,带孙子,而儿子媳妇则娱乐休闲。。。如果说:别人都这样,我也可以心安理得地这样,那他们就没有罪过了吗?
+ \2 x" f  ]$ x8 {5 U& u+ P/ h
1 E( K+ I, M' |3 X! ?9 x* p还有,笑贫不笑娼,吃喝嫖赌,随便找情人小姐,因为世道是这样,大家都去作,我就心安理得地去作,就没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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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佛教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末法时期,人们比较愚顿,不知道自己在作错事。。。在造“共业”。。7 V! b6 d4 h! p- \
2 E- {, p# J$ ~/ U% g) X
纵观人类历史,每一个时期,人们的道德标准都有所变化。但整个宇宙善恶因果报应的基本规则是不变的,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任何宗教关于这方面的教规都是大致相同的。比如说佛教基本五戒:杀、盗、淫、妄、酒(至于酒,在现代生活中可以引深为吸毒等令人乱性的东西)。基督教也有:不杀,不盗,不淫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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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rockylily 的帖子

嗯。。 可能我没说清楚。 以一个基督徒的角度, 我所说的要用心里平安与否来量度该不该做一件事的前提条件是 这件事首先得是不违反圣经上明确写出的戒命的。 戒命中写明不准做的事情, 基督徒绝对不应该去做。 就算真的做了(因为人总是有软弱的时候,有时候明知故犯,因为抵不住撒旦的诱惑),心里也不会有平安。
  ~7 k+ g5 c. _: G9 ^8 Q
/ a0 ]1 y) b- \* D2 o 但是非基督徒,或不了解圣经规定的人,虽然不知道律法和戒命,他们心中也是有准绳的--那就是他们的良心。罗马书2章14-15节说 “没有律法的外帮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人们以良心判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良心上不平安的事情不应该做。) K. e! i) B+ [3 z

  `( G0 |9 Y# e  m) _: \3 ]的确,现今世风日下,是基督教讲的末世。那些楼上提到的事情当然是犯罪,而且是律法中明确禁止的。我想,当人们真的那样做时,不可能真的完全不知道那是错的,只是抵不住魔鬼的引诱,可能又看大家都那样做也“没什么事”,就做了吧。他们去犯罪,也可能是不知道犯罪的严重后果--以为人死了就是死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然而,神的审判是公义的--“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但这绝对不是说不知道律法的人就可以随便犯罪,again,良心还在。关于人的良心是否已经麻木到连犯罪的事都完全不知道是不是犯罪,我不是很确定。我认为多多少少人们都还是知道是非的。0 {- U* i. X9 Z; b0 `
欢迎继续讨论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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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强调一下:对于圣经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情,比如我今天该不该看电视,比如该不该去为卖彩票的人打工,只要自己心里祷告后仍觉得很平安,我觉得就可以去做;但若不平安,就不应该去做。  I; Y7 f) z1 }0 R$ u  |8 A
有人喝酒心里是平安的,因为圣经上只规定不许酗酒,但是若适量的喝可能会比如对健康有益,比如对吃饭的气氛有益,又不引起什么不好的事情。个人心里平安,就可以喝。但有人喝酒心里就不平安,比如他有可能开始喝酒就控制不住自己,比如他如果用这段时间喝酒工作就做不完,或者他不确定自己算不算酗酒,那就不应该喝。  r  B) t/ s: H( Z% [( d
! l4 b( @; }, k3 T
[ 本帖最后由 growinHim_k 于 2007-1-23 17: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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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老兄,作一件事之前,“要用心里平安与否来量度”,那是你我这些有信仰及有敬有畏的人会作的。每个人都有良心,这千真万确。对于处理黑和白的问题上,每一个人都知道该怎么办。可就是在处理灰色问题上,很多
; {/ G' ]/ ^4 b" _- N& d: X的人就会犯迷胡。。。往往是在作了以后,会有良心发现,会惭愧,会内心不安。。往往在作这件事之前,不会用是否“心里平安“来思考的。。。: g. K4 @" [7 \+ ^0 i, S
: q) R9 b& n" \
比如说从前,在国内,因为是国企,大家都把公司当成家,赫赫。。。家里缺什么,都到办公室去拿,比如钢笔,信纸, 信封,大家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小东西放在眼里,甚至领导也是一样,大家都是很好的人,也没有谁觉得不心安过。。。可现在,认识了佛法,才知道,那也是”偷“,大家不知不觉中在犯了一个共同的罪。. l! G% B* ]; V5 U5 V% {5 {
4 ]7 ^0 p0 }$ [$ O; j# G6 B
那往后哪?世道越来越混乱,人们所造的共业,恐怕就不只是从办公室拿个信封信纸的啦。。。# }( V& X$ h5 \0 E* W

8 H0 e; @: d; e: z3 m现在想来,心尤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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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时候,甚至小偷,去偷东西,他偷富人家的,也许他很开心去作,甚至还包有”杀富济贫“的豪气!
8 @7 M: S# b, y( H9 s: p7 o7 K' o  a( y* X+ ~1 _
突然想,要是每个人都能作到象GROWING兄说的,作任何事情之前,思考一下,该多好啊。。。- h. p* x' c6 U( L/ |
赫赫。。) A  f$ `" Q* B6 y0 n4 V/ N  T9 m9 E

4 o2 M. R; M! \[ 本帖最后由 rockylily 于 2007-1-24 11:10 编辑 ]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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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rockylily 的帖子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rockylily兄说得没错,在灰色问题上,没有信仰的人有时候很难从良心上认识到该不该做。我想,从基督教的角度,这也正是说明了非信徒凭自己的行为进天国是何等的难。然而,信耶稣以后,我们的罪就得赦免了。一个基督徒能不能进天国,就要看他的信心和行为了--只有信心是不能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各书2:19)。 关于佛教,我没有rocky兄那么了解,在这也就不说啥了。& b' q0 |& K# b  |) `% ~' }1 l5 m1 K
/ m2 e$ M4 ?* \4 d+ K1 b$ w. ?
我刚开始说的以心理平安与否来衡量做不做一件事,也是从基督徒角度说的,针对基督徒的职业选择说的。( Q1 q4 p0 ^$ g

1 w# X7 X# W9 y/ Y考虑到rockylily兄所说的“罪” 和基督教所说的“罪”,我想,都是从人生以后的结果方面来说的。对于非信徒,如果不考虑以后,只为今生而活,他们好像也没有理由(良心除外),要求自己那么高了。慢慢的,可能有些人的良心也就麻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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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卖酒.彩票.和赌博都没关系吧...$ b, m* \  O9 i
我觉得只是度的问题.比如说酒.少量的葡萄酒有助于身体健康.而酒(在有些人看来)是很好喝的饮品.对身体又无害(只要不过多).即使在圣经中.人们的主要饮品也还是酒.圣餐时不也是要喝葡萄酒吗?(不过现在给未成年的圣餐都改成葡萄汁了= =).所谓醺酒不好.并不是卖酒的人不好.而是喝酒的人吧?像是制作刀具的人.就总有人会买刀然后用刀杀人.难道能因为这样就把所有刀具禁止吗?彩票我不是很清楚了..但至少赌博.有理智的人完全可以把它看成一个游戏.会沉迷于赌博而犯罪的人.即使没有赌博.也同样会犯罪..0 b% U& ^% W! V8 L
所以我觉得.并不是职业的问题.而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基督徒没有职业限制吧..当然我还是不支持毒品和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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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growinHim_k 的帖子

其实人活着.不管什么人.不都是为了"安心"么.基督徒的"良心"比别人高.也不会高到哪去.如果是广义的罪那么谁都会犯.即使的非基督徒.有时也能比基督徒"高尚"而又生活得快乐.有什么区别?没区别.就是基督徒多了一个"理由".一个想做好的理由.也都还是因人而异的.还有就是"借口".说好听点是"被拯救了".说难听点就是"不管犯什么大罪小罪.都还有个神在那里给我们顶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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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木野 的帖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相当理解木野同学的说法,我没信主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而信主以后,想法就变化了。下面是我的一点浅见:  P0 }# m% ?% Q! u0 [. Z

* }. ~$ I  c( S' y( @非基督徒活着,可能是为了 “安心 ”,为了“过好”今生。 然而,基督徒活着应该是为了神的荣耀,是为了永恒而活的。当然,有很多基督徒还做不到放下自己,为神的荣耀而活。完全放下自己,真的挺难的。能做到什么程度,我认为也体现了信心的强弱程度和对神的爱的经历。当一个人真真切切的体会到神的爱时,他就能够放下自己,专为主活了。当然,当一个人专为主活的时候,神在地上也会让他得很多。然而,在地上得到并不是我们为主而活的原因--因那就不是为主活了。Again,当神的爱和真实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一心都想着怎样为神。而为主活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只要心里相信基督耶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口里承认,就迈出了得救的第一步,喜乐的盼望和永生,就临到这个人了。
8 ]$ J" @: I: `- \, N; E% N9 w+ T! r) w9 O
基督徒的良心并不比别人高。神给每个人的良心都一样。的确有的非基督徒比基督徒做得都好,原因多种多样的。可能和自控能力有关,可能撒旦更想引诱那个基督徒让他远离神,也可能那个基督徒根本就是一个表面上的基督徒。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区别最大的就在于永生上。但值得强调的是,真正的基督徒在面对困难时,和非基督徒的心态会有很大不同。在困苦中仍有平安喜乐,是基督徒在今生的一个福分。% {2 Y$ s4 j7 r' G4 U& k
) u0 {. y! }" V
关于犯罪,神看人心。如果一个基督徒很不想犯罪,可就是没有抵住诱惑,过后也很懊悔,虔诚的求神赦免,而且以后也继续跟随主,那他的结果和抱着“有神顶着,无论什么罪只要求神赦免,神就会赦免”的犯罪之人,那肯定是不同的。神是公平公义的。所以信基督决不是得到了一个犯罪的理由。1 x* ]. x+ E$ u5 Y. W6 i

" R' F' D4 \. X7 B) A: ], G欢迎继续探讨=)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7-2-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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