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既无爱情也无婚姻关系的性。它既不涉及爱情的排他性,也不涉及婚姻的忠诚诺言,因此可以完全地随心所欲,与道德问题无涉。对它的唯一约束条件是双方自愿,如果有一方不自愿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构成强奸。) o6 n( k9 R! 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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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发生了爱情。爱情有排他性,在我看来,爱情除了在初发生时是一种目空一切的激情之外,还是一种长相厮守的愿望,因此它不能容忍不忠。如果一方感情转移,那么另一方就变成单恋,必然导致分手。有爱则合,无爱则分,这是爱情自古以来的逻辑,这个逻辑到现代也不过时,仍是很前卫的标准。一个有趣的例证就是:我国的离婚法曾以感情破裂为离婚的充分理由,它因此被世界其他文化中的人视为最前卫的标准。3 ~" X2 A- _/ L% L
这让我想起我身边两个朋友的不同遭遇。5 K5 \. y# j# p F; m+ z
朋友A,老公上了北大研究生,她辞去了工作,陪夫上京。没想到仅一学期,老公就提出离婚,朋友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在北京也是举目无亲。可她却是烈性子,断定老公是有了外遇,抱着“留不住人就留住自尊”的想法毅然的同意了,哪怕每天躲在被窝哭到天明,却不肯对老公说一句软话。' O/ f- c. I; ~; w
而就在同一期间,我的另一位朋友B也出事了。B的老公是国内最高音乐学府的声乐老师,在圈内很有名气,经常出现在CCTV,周围不乏美女仰慕者,一个不留神就“出了墙”(这第三者也是我的一位旧识)。而我的朋友B,见过她的人没有说不漂亮的,性子高傲,当时她老公可是很下了一番功夫才追到她的。出了这事,我们认定B肯定会提出离婚的,可她却忍着,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Y: S0 B+ g/ g9 P2 V
困了,明天接着写。。。
本人既没有劈腿也没有被劈的经验,so no comment.- d7 `$ J5 U. D3 E+ b X& u
但很早以前一个朋友说过:人哪能一辈子只吃一盘菜!& R6 F! [( k8 e6 p3 K+ }
虽不认同,但也无话好说。( T. w; W$ X# [5 B. }" `0 v* G: t
假设如果以后发生的话,如果不离婚,估计我也会找个情夫或one night stand什么的平衡一下......) L& ` E+ u' O: B) ?1 |
老话不是说:“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