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Q; }/ n, b C9 W; A o6 b你们真以为我是为我的ID被永封上火吗?我是为我的ID没有被理性的裁决而永封而上火。8 @1 w* w3 p; K3 D. t& y
建议:大家认真的讨论一下判断事情的常识或者是基本的法规知识。如果你硬要说这里的版规不是法规的话那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因为法律规定体现的不仅仅是判决知识,而是人类对于事情判断的基本常识。很遗憾,我觉得三位版主的理性判断还不足够。
原帖由 tnds 于 2009-4-1 17:54 发表 % G& P1 Y# `5 j, Q0 H9 Q' P% M5 E2 U- o% E' }, F% I& u: B3 w
1、你被第二次裁决已经完成,并由当时的执法斑竹公告,不存在没有完成的情况; 5 H8 y. g1 m j0 a6 C2、关于孤岛客斑主没有再回贴及以后的事情,参阅我的上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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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怪你,因为第二次才觉得的时候你没在现场。第二次裁决是建立在云版主不知道是因为操错失误而我被放出来的情况下完成的。 f. }1 k. A* ]!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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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裁决整个事情是这样的:我被禁言--》过了三四天莫名其妙的我就被放出来了---》于是我就去别的帖子上发言--》于是有人投诉我---》于是我就被裁决了。 9 m+ @- U1 L+ n, J" l4 o2 E d- ^7 _( J% n. P: l5 C# G5 [- M
可以从中看出来,第二次论坛应该对我的莫名其妙被放出负完全责任,呵呵,所以裁决自然就不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