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0)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11-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isis 于 2011-2-11 15:22 编辑
2 k, t, w" e6 i8 N好了,科比,我向你道歉。
# r( C) V L$ L我在社论上面的意思,其实不是强调和紫光的私人恩怨,而是强调投反对票的动机并非是不接受违规而已。
, ?$ q/ M) F+ e3 X: T由此引起你的很多故事,我表示道歉。
8 E; {, `$ |6 W' ^5 b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1 14:28 
4 ]; l* d( T- f. \0 m; r5 p* R% |7 M# [* ]# W( q5 o
其实,认为我之所以反对紫光,是因为我与他的私人恩怨的,并不是你十字一个人,你也不是第一个这样认为的,何必道歉?+ ~' Z' S) N% ?
) E- ^* u0 i9 \. M+ I2 y" m$ b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十字,这样愿意承认错误的十字,我还愿意坐下来和你讨论的。) |3 B. o4 I' ]; |" S8 n
: l* u5 r& t/ R0 v" U- j恰恰相反,我认为,投反对票的,基本都是不接受违规的,其中大部分人,据我所知,都是和紫光没有私人恩怨的,譬如八哥。而且,提出弹劾者zsm前执法,与紫光更是没有私人恩怨的,曾经,在你们上任之初,违规之前,zsm还专门给我来过短信,请我支持你们执法的工作,让时间来检验你们。
3 j( b# T; i6 m. a8 ?, F, }% R: J. `6 @0 O) U$ y' F3 {
而投支持票的,其中倒有好些人是不接受违规的,只是愿意给你们新任执法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这里面明确表示的有未名/白水,还有另外一些资深网友。还有一部分人,就是碍于生活中的面子,因为生活中他她们有密切的交往。看看吧,这个网络与生活的联系是多么的密切!好些人,并不能如你所说像在其它网那样任意而行呢。! l( j) _- B j% Y
7 ]% r" Y9 Q0 ?' E- |' h所以,十字,你的分析错了。' l/ ^7 y+ D0 J: V: Q( u0 ?
) g# d( z/ i9 ~3 E% c. L最后,如果希望修改版规,可以,但请违背版规者不要参与此事。网上这么多网友,为什么需要一个践踏版规者来重新制定新的版规呢?这样的版规,即使制定出来了,又指望谁来遵守呢?还是那句话,除非你们这任执法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k/ a# }) L" @& l |
( y( I+ g6 {* Z( U& b/ _如果认为版规是严肃的,则有讨论的余地,有修改的余地,否则,就别讨论了。既然你们身为执法,可以“犯错”,可以随便来,可以视版规为无物,可以实体正义,那么,凭什么指望别人不“随便”来?* p' Y4 \1 g3 u' ^# d
7 K3 t+ x! M7 X) U' ]: {9 H
你们释放高潮等被旧版规封杀的网友吧。我不杀君,但君因我而死,故在此再次敦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