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事,每过三个月去警察局拿一份无罪纪录登记表,当然这是工作单位所必需的。因为是第一次申请工作执照,工作单位包了这项费用,大约是一百六十元,当时是单位为我照好照片,我拿着到警察局,还以为照片要给他们。女孩服务很周到,告诉我照片照的不是太理想,在她那照只需5元,我心想算了吧,无缘一顿饭钱那。 * U. b3 ?( b* l2 |8 D) _( F$ R4 }0 m" L0 r! ]' P
我走时,她还给了我一张小条,上面写着领工作执照的地点。三天后,我接到警局的电话,拿来无罪纪录表,便直奔另一建筑的九楼,心想这下终于可以工作了。人家说,系统还没有我的名字,赶紧急匆匆回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警局为你签字的照片。当时我就想照片或许在我钱夹里,所有的东西翻一便,没找到,我便想那是女孩没给我,不然她为什麽让我直接去领执照那。去找女孩,她翻了翻柜子,说是照片那天就给我了,我说我怎麽也找不到,准是没给我。她便给了我一个小条,让我到加拿大宫重新照,到单位,但未说不行+ Q [5 }, q0 `9 a' G# S+ E. t
必须有警局签字,他们才能够帮我申请执照。这次再回警局必须交25元钱,说是上次你的公司已代你交完一次,这次是你自己来签字,必须自己交。整个过程都是微笑服务,临走还说了句晚安。我心说,还晚安哪,40元又没了!; _4 t* m, z6 q* g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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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我买东西,才发现那照片就在银行卡背面,粘上了!心说,是应该给女孩说声对不起,可有一想,一件事我已经为他们多花了40元,没必要!. s+ `! T" _% |0 G; c7 ^" W/ Q
. [, w. Z j9 z9 l# g& `7 c 这件事因为我自己的粗心造成的失误,也同样是用钱来偿还的,可那女孩给我一张小条导致了我的错误推理,认为那照片就是用于执照的,她不留下,我怎麽会有执照那。呜呼,我怎麽这麽傻那,我的执照是单位帮我申请,八字刚写了一撇。因为不知道这里服务的程序,又一次花钱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