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5 l3 N- h* s% S. p
已经被我删除,除非大家对你的狗肉fans举手赞同的话,你仔细看看上面我处理的帖子,还有,我也不想跟你争吵什么,有什么想法也没必要咱俩你来我去的,你不是已经投诉了呢,那好,我们都等待处理结果,别的没有可能,如果因此解雇我,我也心甘情愿了,也算还你一个公道不是?
原帖由 挨着门洞 于 2007-2-25 21:45 发表3 a( O. G' `. P' \+ d
搞不懂你们这些整天想着吃狗肉的朋友,狗是人类最忠实地朋友,你们也忍心说得出宰了,焖了的话,不喜欢狗可以,你可以远离他们,但是不要伤害他们,基本的爱心总该有八,什么是制度?在加拿大别说你敢吃狗,就是在路上你揣狗一脚,会让你后悔一辈子,没事搜索一下中国打狗的帖子,也感受下,连胡锦涛都受不了国外各种人道组织的压力都出面说以后不能打狗了,咱们中国人这方面也别让人家听了笑话把,把你的想法放在肚子里,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说出来。
8 R. o% S. O7 G5 ]( k( z7 E9 U
b" ~( F! @. _, J* M
其实你把俺的贴子删了,俺倒也不会有意见了。发不发短消息也无所谓。 2 R) g: n( K0 ?/ ? * `) v3 x5 H. \* a. n但现在这样,把俺的位置上摆个牌子,再配上你以上的发言,俺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整天想吃狗肉的人、毫无爱心、也不喜欢狗的人了。 $ p2 d/ Z/ U3 I e. j & s; x% @, K5 ~- n这种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作法,不太妥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