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律禁止,最后的结果就是国内网络的目前状况:不停地出违禁词,不停地涌现各种网络新词,如“草你马”、“河蟹”等等;不停地有ID被封,但还是不停地出现更多的人这么去做。# D" E2 Y- c5 d
vilna 发表于 2009-5-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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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g& u8 c! ~再次谢谢你的讨论,你又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点,我会在判罚解释的续篇中给出我的观点。- s. B; [0 W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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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单单回应,关于“不停地出违禁词”的问题。有两点需要注意。) V. [" K) b0 `, u& J! x& c
1)这里和国内网络的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你是可以对广泛的社会现象给出负面评价的,不存在一些个体,压抑的要通过拐着弯的谩骂来表达的客观条件。7 \/ { _# [! {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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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对案子的看法。你和执法们的看法都认为是攻击了你们个人,但我在这里就是想说明这个判案的依据是被延伸(或者说补充)了的,我认为“疯人院”是针对枫亭板块的,目前这个案例的判决就是明确了不能用“疯人院”这词形容枫亭板块。理由我在帖中已经说明了。0 ~/ `5 W) b) e& w4 J3 V/ X
(说句题外话:不能用“疯人院”来形容枫亭板块这个说法不是更有利于枫亭么?) - d s# M( d: U4 N$ V' R [6 C! p) n* g) [) c 其实请你仔细看看lotiform的说法,他可是在疯人院后面什么都没带,说的是“疯人院早就被踩平了”,而提到你们三位版主前面的词都是“封人院”, 这样都得出了lotiform“用恶意的语言形成了对三位版主的侮辱”的结论。而我目前所有的讨论都建立在相当于把lotiform说的“封人院”都等同于“疯人院”上面的。# W# a' ?7 K0 z- N6 g) ^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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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证明我的观点:也就是说只要在有明确意向所指的“疯人院”后面不能带上任何人(群)的指称,否则按照目前执法版主的推理都可以推断出是对人进行了人身攻击,这不就说明不能对这个板块称呼“疯人院”么? # V6 l2 F; u2 @; N8 B) u; N. B" ~7 Y$ I: ?+ G+ q. V
最后非常感谢你提供了对我提出的思考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