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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ic-yong 于 2010-3-11 13:38 编辑 # j9 Y [+ w3 C) ~" E
8 i u8 i6 D, ]: Y- T* J现在全世界讨论的话题应该是Toyota的一些型号的汽车设计存在缺陷,并且涉嫌在已知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况下继续销售存在缺陷的车辆。不管美国政府是什么目的,也不管其他的汽车制造厂商有没有存在类似的情况,甚至存在比Toyota更严重的情况,Toyota都应该对其行为负责,如果找到足够证据的话,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从道德的方面讲这个观点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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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数据本身并没什么问题。但用错了地方,该数据并不能证明任何一个厂商由于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车辆不可控制加速的数量的多少。原因有以下几点:
% R) n2 x+ e' }/ O' _/ k7 O4 T# A1。该统计包括驾驶者失误,这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原因是驾驶者失误占多少比例不确定,并不能证明哪个厂商单纯由于车本身的问题造成的非预期加速事件的多少。这就好比统计群众经常踢足球的人的比例和喜欢足球运动人的比例一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9 L" ~: A G) r+ g* G) a( ^# ]2。机械故障或电子故障的车可能设计有缺陷,也可能设计没缺陷。现在是讨论设计有缺陷的车的数量,不是已经发生事故的数量。做为厂商在发现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并且该缺陷会造成致命事故的情况下,应该主动召回,甚至于在没有发生车祸的情况下都要去做,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问题。别跟我说什么无商不奸之类的废话,就好像足球场上避免不了错判漏盘一样,这都是废话。真的要比的话,就得拿出各个厂商中由于设计缺陷能够造成汽车不可控加速的全部车辆的数目(包括由于该原因已经发生车祸的和存在隐患暂时还没有发生车祸的车的数量总和)。这样比起来才有意义,Toyota有几百万涉及召回的车辆,比吧!Toyota有好几百万的后备队,它不是冠军谁是冠军。
7 g2 N8 ~, i( Z& Q其实这件事和2008年中国的三鹿牛奶有异曲同工之妙。姑且用比较婉转的说法,认为三鹿的牛奶的“配方存在缺陷”,Toyota的设计存在缺陷,但真正由于喝了三鹿牛奶而已经死亡的人数很多吗?应该不是很多,但单凭喝了三鹿牛奶死亡人数不算多,就能得出加了三聚氰胺的三鹿牛奶事件不严重吗?同样,用已经发生的非预期加速事件出现的个案的多少就能说明Toyota存在该安全隐患的车的数量少吗?何况还有人为误操作的原因造成的“水分”数据。
7 B; z4 K) ?, n! q. `9 c, a: L! r
; e' {) U1 u& S$ O综上所述:该调查报告对于这次的Toyota事件没什么意义,即使Toyota在该统计表中的数据是零也没用。既不能证明Toyota在这一点上比Volkswagen/Audi强,也不能证明Volkswagen/Audi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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