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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一个失了常性的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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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可能真的是人家承包下来的,从公司那里总的支取,然后才开支票给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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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裙裾飘飘 于 2006-11-20 06:36 发表
* W6 W$ f' o$ Q
1 b! P5 H8 l% e. w
4 M6 q4 A8 S; F& s$ n如果按照你所提出的观点,那我有一点不明白:若公司给的5元薪水是楼主的名字,那个女人是如何从冠以他人名字的支票上将钱取走呢?" p5 _9 ]3 ^! O2 r4 P1 m! u# K7 j# q
4 ?8 a" H! B, `0 [, |) l
公司负员工薪水的形式不外乎两种:) u) X5 F! n$ m6 M; C
1: 让员工提供一张Void Check,将薪水 ...
0 f7 w6 P4 \" B1 G% S

. Q/ x* H/ M* H/ y: F& Q0 z4 |# s" h% F
是啊,这点楼主没有解释过。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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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1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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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l; B& d3 S! j. V# Z" W( q
  T1 i7 w6 d- R6 S1 P' v[ 本帖最后由 jmtshjx 于 2006-11-21 01: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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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1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就算是她承包吧, 我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说她在收佣这件事上面有错, 更没有说什么讨回之类的话. 不要说20%, 就是50%的佣金, 如果她收得心安理得的话, 我不能说她有半点错. 这本来只是你情我愿的事. 所以我说我们出现”误会”, 不是谁的错. 问题在于: 在我向经理提出直接报数给他, 他也爽快答应后, 是不是也算是给我承包呢? 如此说来, 我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招谁了惹谁了? 你可以恨我让你少赚了钱, 但不能因为你少赚了而要求经理炒我吧. 而且非要闹成你死我活的驾式 这不是面子上过不去是什么? + {2 ~6 p/ Z* v) a1 ]0 C- c

0 ^5 \- Y* L. a' _- f+ s' p: m% A好了, 你在上级检查的日子怠工, 无非是要让经理知道你的重要性. 这关我什么事, 把我车扎了, 无非是想让我也帮不上忙, 更加体现你的地位吧, 这难道是你能想出来的最好办法了吗? 只可惜司马懿之心, 路人皆知. 可笑的是, 公司因为这事被上头出了个WARNING, 有人还敢当晚再向经理提出”他走还是我走”. 她一定想不明白, 为什么经理会宁留一个只干了三个月的人, 而放弃她这么能干的人? 如果她觉得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没有问题, 那唯一最好的解释当然是我在经理面前说了什么话了. 有没有想过, 如果你是经理, 你会留一个炸弹在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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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c' n8 J: o2 O+ V; J! v说得太多了. 其实我发贴的原意, 不过是如ABEAR 所说的, “对方干了对不起你的勾当,你自己不果断采取维护自己利益的行动,却又心理不平衡跑来这里诉苦搏同情。” 当我发现一个曾经亲如家人的朋友, 有一天竟然可以对自己做出意想不到的事, 而我却恨不下心来, 最后当然是心理失衡地跑这来诉诉苦博博同情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说说心事, 很高兴得到这么多热心朋友的指点和支持, 更加让我舍不得爱猛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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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清官难辩家务事, 经一事长一智, 这事让我开了眼界, 也当认识了一个人吧. 经过这么多天, 气过了, 思绪也理顺了. 我想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各位就不用再回帖了. 再次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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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有些暴力事件报警后,警察可以拖上好几个月都不去找肇事者(原因是当事人未能提供肇事者的住址,这属于当事人的义务吗)?更没有问要不要告?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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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ois 于 2006-12-14 03:19 编辑 ]
鲜花(43) 鸡蛋(0)
发表于 2006-12-15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ois 于 2006-12-14 03:13 发表
, q' a2 y/ G3 {5 [为何有些暴力事件报警后,警察可以拖上好几个月都不去找肇事者(原因是当事人未能提供肇事者的住址,这属于当事人的义务吗)?更没有问要不要告?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呢?

& I" Q( i! F# e- z* N  M" _" `5 j% C. D4 l. t
楼上的,我找你啊? 看到给我条消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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