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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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5-2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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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10-5-29 01:00 编辑 , D, W8 ~- O% V
我看得很清楚。我认为小黄和我一样,都认为你的发言的真实含义是在“问候”其他网友的母亲,这个真实含义如果成立,那么无论你以什么美丽的词句来表达,我认为都属于污言秽语,都属于粗俗语言,同样也适合2.5条规定,属于谩骂性质的攻击语言。
" R7 k S D* H) W d! F; uzsm2002 发表于 2010-5-29 00:10  # u% `% a8 T. J1 \" T3 F8 B
你这种看法非常荒谬,法律就是法律,
/ y6 l& m, o: Z如果你认为要根据语意来判断是否人身攻击,网友行为规范2.6就应该修改为:不得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含有侮辱他人语意的句子!
/ B" j& n, {: t7 x' @' h7 U& p1 G而不需要画蛇添足地加上“污言秽语、色情、粗俗”的字句!" b; y* U) }+ t, R, [9 F; E
如果偶要赞美某人,可以用污言秽语、色情、粗俗的字句来赞美了吗?只要偶的真实意思是赞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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