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符其实的“有情人终成眷属”!4 k; s0 l b Y Z! }1 c! O
" I7 r2 B5 D3 g6 s* I( c
衿持的女主人其实早已不经意流露出了对楼主的好感,可惜楼主没有恋爱经验,都快四十岁的大男人了还懵懂无知傻等了两年功夫才明白——还好还好,没有再耽误下去,最终在室友的帮助和大家的鼓励和出谋划策下,勇敢出击,最终抱得美人归!+ ^+ O# Y1 G5 q4 w
1 i) {5 y; }. i) w+ z& Q) b# r出谋划策中,被一些朋友视为“流氓”的男女高参其实心肠蛮好,出的主意也非常具有可行性,而珠圆玉润等朋友也提供了单身女士们的真实想法,这真是一个不错的交流。' `8 Q+ a3 D, T" s: _$ W
: w' K- k" n& t, n9 E, r
从楼主介绍的情况看,楼主的学识修养方面和女方略有差距,但一颗纯朴的心(“纯情大歌”?)还是打动了女方的心。不过相爱是“拥有”而不是“占有”,双方彼此信任,保留一定私人空间是爱情保鲜的不二法门。这需要男方的心胸宽广和女方的自信睿智,祝愿你们今后的生活比蜜甜! ) R& J$ Z1 q% h6 T0 F5 l; `$ a' K- N( N' G" K2 {9 [) [/ l
看这四天的贴子,一个强烈的感受就是“先恋爱,后结婚(这里还提供了“同居”的婚姻方式)”是多么得美好!而且这本来就是应该有的顺序!6 h6 e/ R% _6 l- }
2 \" P5 b$ j* E( K
所以强烈建议单身人士的“征婚贴”改为“征友贴”,就是找男朋友、女朋友嘛,不要一上来就是“征婚”,容易把人吓着。结婚固然不错,但如果觉得男女朋友的形式最适合自己,那同居又何妨?都不再是年轻人了,经济又独立,只要感情有了,形式并不重要,如何保持感情长久常新才更重要。就比如罗大佑和李烈同居十年相亲相爱,结果罗大佑突然心血来潮非要结婚,闹得才结婚一年就离婚了事,连朋友都做不成,可惜可惜
宝宝真牛,我也想这么说,但就怕人家拍我。老外就是对孩子特别的好,让你看了就觉的有人味。而且人 家老外不在乎你的年纪,你的皱纹。他们认为,什么年纪就该找什么年纪的,人心才是主要的。善良的女人在老外的眼里 ..., f- e0 a( ^5 D. d
珠圆玉润 发表于 2009-11-6 16:41
# X; {8 O, }1 O" d9 e9 c
如果要长期生活在一起,相同的文化背景也是很重要的。当初移民,很多人憧憬着美丽的田园生活,就来了。和老外结婚,可能会像个二次移民。 * h/ A. Z2 v2 u# K A所有人,所有文化,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你不喜欢的一面,你要的只是百里挑一,并不是随便抓一个,所以不要太对那99 个不满意的耿耿于怀。何况对他人不满,很多时候是因为自己的角度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