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87) 鸡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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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东北人 于 2008-6-6 19:41 发表
) y) w2 U3 b& X/ x% m$ Z1,我知道买两套房子,要卖一套,增值部分要上税。如果要合里避税,是不是应该先卖掉增值较少的,然后再卖另一个?。还有,如果早买的一个已经升值,再买另一个,马上就卖掉第一个,也要上税吗,有个缓冲时间吗?
$ l$ W$ \" n, v5 B0 o7 C2,孩子的房子要转给父母,初了律师费还有其他费用吗? , B# U+ C, v, K. h9 U4 Y; k: K3 Q
, X$ ]( @- {' n4 e Q! n1. 关键是哪一栋房子是你的Primary Resident. 卖房子时, 如果将自住房卖掉,从非自住房转成自住那天的市价开始算起, 到卖出后,增值是不需要交税。 如果之前你已经有盈利(市场增值)后,才转换成自住房, 税务局允许你期间有一年的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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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G& y3 n) Z: x( L4 f2。 这里牵涉到税务法好几个条例。 At Arm's Length Transfer 与增值的部分。 这里不好说, 要看情况。 还有,双方是否属于转换Primary Resident ? 是否按照 FMV Transf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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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 X! \. J ~1 F: _# G0 }) t0 T) _建议你咨询专业会计师问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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