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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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nnie at 2005-2-19 12:58 AM:
! T/ L$ n& {& D( ^我并不觉得能理解他们的选择有什么妇人之仁.更没有觉得他们那些地方是自私的,如果不让孩子受到更深的肉体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是自私的话,那什么才是爱的定义呢.孩子的生存的权利并不是他们剥夺了,而是当孩子得上眼癌的那一刻被苍天无情的夺去了.因为这是一个让你的生存机会变为零的病.七年也七个月对一个痛苦的生命意味着什么,谁能真正的体会.当一个孩子带着残疾的恐怖的脸去找小朋友玩的时候被人拒绝,甚至让人避而远之的时候,他的幼小的心灵将去承受什么样的痛苦又有谁能感受.当他每天不得不以药当饭而最后的结果还是要面对死亡的时候,这种痛又有谁能感受.如果人即使生不如死的时候,因为怕别人说他懦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咬着牙去选择生存,试问那些评论者是不是在精神上杀害他的最魁祸首呢!!!"安乐死"是不是争论性的问题,要是向你说的如此简单,大家就不应该在安乐死的问题上争论这么些年了,因为所有同意的人都是属于缺乏判断力的妇人之仁。 事情总是立体的,而非是与错那么简单. 4 L6 P0 v, F9 M4 I, t
1) 当孩子带着残疾的脸去找小朋友被人拒绝?* g! h6 b5 z8 J5 o' G
---哈哈哈,我简直要失笑了! 小孩子的生活除了残疾的脸,还有很多被人拒绝的原因,这在养儿的路上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一关. 树立起孩子的自信心,沟通好孩子的学习环境,很多工作是要做的,作了就可以改变的. 如果这能成为给孩子判死刑的原因,那么无人能承受育儿的艰辛和用心之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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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 L8 _) d* A6 y' c2) ,因为怕别人说他懦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咬着牙去选择生存,试问那些评论者是不是在精神上杀害他的最魁祸首呢!!!"
' r& f2 S' x" G+ T% p---问题的核心就是是谁做的选择?父母还是孩子? 父母给了孩子选择的机会了吗? |2 D3 J2 C0 C* R) i1 Z2 x, U# i
4 ?7 a8 w2 n* ?3 P+ H* ?3) 安乐死( Y* v) x0 ^7 r. i: g( J f6 b
---安乐死的争论原因,是在法律的界定,保障不会因此导致他杀的途径. 况且,安乐死的选择也是病人本人,所以和本讨论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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