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顶一下老杨:看来老杨确实是在认真思考,并有一定的诚意限制自己的权利.( t; R3 X) Y/ ]8 _
, A" {9 R( r$ d
故,在这里我可暂时支持,收回此帖以前的气话(之所以暂时而不是永久,主要是需要时间来检验老杨的诚意)
$ k% Y+ @9 [( y" W
/ j) A( m4 E) b$ a( Q初步考虑了一下,该规则应包括四大部分:总章(陈述制定该规则的基本原则),管理员之权利义务与权限,版主之权利义务与权限,论坛坛民之权利与义务.
0 ^# b3 [" P+ U3 k( I+ R4 [" `+ l' f1 R
这里首先提到了管理员,因管理员是该论坛之权力最大拥有者,而论坛有如社会,如不能明确最上层的权力范围,则可能天下大乱.美国的民主之所以形成良好的体系,与其第一任的良好作为是分不开的.
4 |2 y! d2 y- N
$ A4 L! k* k% o1 Z2 B @所以,还是那句话,在制定草案之前,请老杨明确回答我,以便我尽快启动这个工作.
+ I; o% j! v* H. B9 t9 \% J6 D/ l' j) ^. c
没有你的明确回答与承诺,个人认为,后续的任何事都没有意义.
% u0 \# d4 }9 m- u+ l& S; }2 H M8 B9 P* K9 W3 d. P8 j
因着这确实是你私人拥有的论坛,正如很多人所说,你是有权力作任何事的.(虽然我不完全这样认为.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公共讨论论坛,财产的私有与论坛的私有不能完全等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都知道,西方有很多新闻媒体都是私有的,其对文章或者新闻的取舍虽有自己的统一标准,但并不是随意率性而为的,否则,轻则可能失去读者的支持,重则可能面对法律官司,甚至关门大吉).
1 p: ?4 b& X+ x6 C. [) j6 ^1 o) _3 \ m9 b6 K
[ 本帖最后由 woodsflower 于 2008-9-19 01:12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