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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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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对天人和谐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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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K# {. F/ q6 K, W 道法自然,意为纯任自然,自己如此。《道德经》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注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以“无为”为法则。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所以,“道法自然”说就是一种主张天、地、人三者之间自然共生,共同遵循“自然”法则的天人和谐。
: J7 T" n, B+ ]! z 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告诉我们,人类认识和遵循自然之道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认识道、遵循道,才能充分发挥人的潜在力,也只有认识宇宙、把握宇宙,才能使人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使人性还于至善至美之境地,即还于人之本性亦即天性。根据“道法自然”的法则,我们发现如果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能珍惜自然之母赋予我们的智慧,去认识自然之本来面目,那么,人类一定会更加兴旺昌盛,自然也一定会更加和谐。由此,我们可以从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中得到诸多关于如何更好地维护天人和谐的启示。
% f, d( [3 u i, Z; O, p& n% G 第一、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万物都是“道”的化生,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能化生万物,即自然之道是贯通天、地、人的,天地遵循自然之道,人也遵循自然之道,天地与人皆合于自然之道,万物都是按照“道”赋予它的秉性,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干扰它,更不应该随意对它进行伤害或杀戮。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辅助万物自然生长。这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则,是人类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坏的。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呢?老子认为,人要效法天、效法地、效法道,遵循道的自然法则,进而达到和谐共生的目的。葛洪《抱朴子内篇》称:“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这里所说的“任物自然”,就是要人们遵循客观规律,顺乎无为之天道,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 R. y5 j! D* B
第二、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黄帝阴符经》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又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可见,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自然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太平经》又称:“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男女同心而生子;父母子三人同心,共成一家,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国。”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万物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共生共长,这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道教还认为,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最有智慧的物类。因此,把人放在“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 U! ]* ^7 X* J' g/ p; f! X" r 第三、道法自然的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太平经》说:“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就是告诉人们,人安身立命于天地间,要想得到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然后人类才能长久安宁。而“安天地”,就是要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去办事,达到与自然和谐。因此,《阴符经》开篇就提出:“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所谓“观天之道”就是要认识自然规律,“执天之道”就是要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就在于此,只有懂得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利用自然规律,从而不违背自然规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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