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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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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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K4 P- S) [) \$ M* U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4 B( l0 @, ^% J; m: g! u4 c/ u; g) j/ v1 n [! Z2 O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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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5 T. T9 H6 A' k4 y能 理 解 ( e k, q( N0 c! x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C4 U. q, ]% D8 i# E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G* E. a* o, }* Y' \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8 Z; w0 {7 x2 l8 @2 I5 O# O4 m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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