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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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5-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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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对你的问题,“五毛”是违规,“鸡贼的话”不是。
) A! x% `1 u/ c) D白水 发表于 2009-5-10 09:51  2 o3 N% F, J, U+ }7 ~, X1 T
五毛当然是违规,因为这不是官方的正式称呼,是一种蔑称,* v, {; }6 D: B" X, R: W
但”网络评论员“是国家官方正式称呼,还有正式的”网络评论员”培训班,而且这个词完全是中性的,没有“任何褒贬的含义和字眼。把称某人称为网络评论员只不过是一种职业的猜测,而不应该算是人身攻击,就象说:“这个人口才这么好,一定是个律师”、“这人可能是新华社特约评论员”,这应该不能算是造谣吧?( G9 D' Z( Y) m4 y) M# b: R
至于tnds提到的“小姐”,由于这个词可以指示不同的对象因而产生了歧义,不属这里的讨论范围~
/ L5 s/ k/ G4 b, f9 P8 r1 S, L! p而网络评论员的定义是单一的,就是指在网络媒体上发表观点的人,特别对有关政治和社会的时事进行评论。也没有对他们的报酬进行认定,因此没有岐义产生的可能。% n4 R, @, i& r1 p$ X* y3 [
偶当然也不会没事找事,弄一个与网上发生的事无关的名词来让执法版主费神,所以再次请白水版主表明一下态度,对某人为“网络评论员”的职业猜测是否属于人身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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