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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文化的基本形态--政教合一
5 Z& C, l) q: h( i8 m. Z1 R8 g(作者:苏醒)http://www.wyzxsx.com & I! E( X \$ F. M
2006年3月5日晚八点,在天涯网站的国际观察里观看了一场精彩的辩论赛。辩题是:“如果伊斯兰国家追求自主现代化,土耳其的凯末尔模式值得效仿吗?”从题目上看,这是一个政治经济领域的问题,充其量不过涉及点普遍意义上的文化而已。但看完正反双方的呈词和激烈的辩论后才觉得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从正方辩论中不断的“跑题”和最后的总结看,诘难和否定伊斯兰的“政教合一”才是此次辩论的潜在主题。这也是正方主要辩手所坦言的。 4 m; ?: W+ g- p* C5 B& B/ A4 x, u
这其实是个老问题。 % Q. ^0 }- F5 [1 |
这是西方世界一直以来攻击伊斯兰的多个重要方面之一。但他们的误解却令人惊讶。他们以耶稣的经验来看待穆罕默德 ,说他既然是上帝的使者,就不应该具备政治和军事的才能,既然他展示了政治和军事才能,就不可能是上帝的使者,充其量是一个有所成就的世俗的大人物而已。自古以来,西方人因把耶稣的局限和悲惨过于渲染和神圣化,怎么也不能接受一个上战场的、安排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成功的上帝使者的形象。
' T& I9 I, I/ {/ h6 M- _) P 到了近现代,从西方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活便利和物质享受;西方也实行了较之其历史上所有时期都要好的社会制度;而人们自然而然地将这归功于科学和人文学科对基督教的脱离,归功于此前从未认真落实过的政教分离,归功于基督教的世俗化和从社会公共领域里的全面撤退。于是,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实施,使得现代人生活得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幸福和文明。那么,科学和民主就是进步,就是文明;而这又是得益于政教分离,所以政教分离是进步,是文明;反之,政教合一就是反动,就是野蛮。 : Y! I$ d. B! o g9 O8 Q
西方人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因为,两千多年来西方的历史近三分之二是在动乱和黑暗中渡过的。从社会制度方面讲,皇帝和教皇就像两个拉大锯的人,历代的人民比起享受到的短暂幸福来,体会更多的是被锯割的痛苦;从科学文化方面讲,教皇教会的一手遮天,不仅使得科学研究因大量科学家惨遭杀戮和迫害而遭到窒息,就连宗教经典的解释权甚至阅读权都遭到了垄断(所以才有后来宗教改革中的圣经文本的普及)。有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历史经历,西方学者(尤其一些东方学家)面对穆斯林世界怎么也想象不到“政教合一”有什么好处。基督徒(尤其中国的)则更是得理不饶人,依仗近现代西方世俗力量的强大,面对穆斯林叫嚷的更加凶猛。 6 a9 l+ s6 B6 f/ ], a4 P
他们只接受宗教的世俗化而不接受宗教的化世俗。然而,对宗教来讲,即便对基督教来讲,世俗化是自我发展的有益途径吗?我表示深深地怀疑。
4 B6 ^3 ^, k: L" h5 _' B 其实,问题并不在于政教分离还是政教合一本身。关键在于,是谁应该分离?是谁应该合一?在什么样的文化(宗教)形态下应该分离?在什么样的形态下不该分离? 1 M A# d0 ~2 c. h6 [! j8 x- G) i2 i
人们在要求一种宗教应该怎样的时候,往往不是依照该宗教的立场出发,而是参照自己所处的宗教或别的一个什么宗教来展开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学术的短视和自以为是的狭隘,如果不是居心叵测的话。就拿伊斯兰与基督教来说,他们老拿基督教的经验来对待伊斯兰——认为,基督教改革了、世俗化了,那伊斯兰也应该改革、应该世俗化……当他们辛苦地进行多余论证的时候,却不应该地忽略了两者的本质区别。
2 t( I1 W& E+ S: A+ L 西方的历史,从古至今始终贯穿着一种神圣与世俗的紧张对峙。从历史的发展脉络看,这种紧张关系使得西方历史始终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愚昧与哲理、禁欲与纵欲、反科学与尊科学;乃至个人与集体、男性与女性。这种紧张关系体现在知识分子身上就是极度的精神分裂。比如圣安瑟伦、但丁、尼采,比如加尔文、毕加索、弗洛伊德等等,直到现在的精神分裂严重到神经质的亨廷顿。如果部分知识分子尚且能够以思考和布道、学问和写作多少减缓一下精神压力的话,那么,这种沉重的精神折磨的惯性则让更多的人陷入极端的纵欲与自暴自弃中不能自拔,于是最终出现了“垮掉的一代”( 只是一代吗?)。到了哈罗德·j·伯尔曼这里则已成了西方人的整体性危机:“西方人正在经历着一场整体性危机——一种许多男男女女在他们年满五十时便会经验到的那种危机。其实,他们极为严肃、并经常不安地自问,生活的意义何在,他们正去向何方。现在,我们不仅作为个人,而且以民族和以民族中各种群体的名义提出同样的问题。我们的全部文化似乎正面临一种精神崩溃的可能。” 6 e: S. F! Q3 X# O* G- c2 K
西方在貌似强大的背后却深深地隐藏着极度的精神分裂和心理焦虑,这是那些人云亦云的中国知识分子和半知识分子所不易察觉、也不愿察觉的。不知道这种“整体性危机”在当下中国是否也存在?
1 {5 x: b D9 | 直白地说,在伯尔曼们看来这是政教分离的恶果。
, Q6 r9 P& r$ Q/ }7 X 为避批判之嫌疑,在这儿不多涉及基督教的问题。我只能说,政教分离是基督教(西方)发展的必然结局,是基督教本质形态使然。恰恰相反,政教合一则是伊斯兰的本质属性。
/ a; y8 L6 Q! D3 i' C' l+ q u 如果把“政教合一”仅仅理解为政治与宗教的合二为一、政治权威与宗教权威的不可分割,是一种不全面的认识;以“两者的权威必须集合于个人一身”来理解政教合一的话,则更是一种误读。如果,相应的政治必然产生于相应的文化,那我们说,政教合一首先是一种文化形态,它是一个综合的概念,细分起来,它不仅是政(政治)教合一,它还是科(科学)教合一、经(经济)教合一、教(教育)教合一;而“教”也不仅是教法,如果把“教”以信仰的意义来理解,“政教合一”还是法(法律)教合一……应该知道,在伊斯兰学术史上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因为,在伊斯兰里这是一个多余的概念,就像母子关系一样,还需要提出来论证吗?只是到了近现代,为对应西方的政教分离才被提了出来。说不好听点,这是西方“闹”出来的概念。(而这样的概念还很多) + ^& F: p/ _$ \: J; N
总之,“政教合一”中的“政”,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应具备的一切社会体制的外在形式。如果分层次来考察的话,“政教合一”只是表象,其内在本质则是人的统一,是主观与客观、情感与制度、个体与群体、男性与女性的统一,是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天地人)的统一。一句话,是人性的和谐,是人格和心灵的完整。 9 [' u9 y# N%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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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o5 o0 S# W9 h+ M$ F 穆斯林人性的和谐和心灵的完整,来自于伊斯兰信仰的基本规约和神恩对心灵的有效滋润。因了神恩滋润的精神体验,和“今后二世(此岸彼岸)兼顾”、“精神与物质皆重”、“享受与克制平行”、“情感与欲望谐调”的观念,使得穆斯林消解了神圣与世俗的界限,在他们看来,只有合法与非法、正义与非正义,对与错、善与恶……甚至,在精神的高处连这一切都超越了。当世事动荡,困苦降临的时候;当遭遇人生曲折,生活磨难的时候,在灵魂深处,以知天命为底线,报着一切皆考验的观念,在含有积极因素的忍耐中面对着、应对着来自外界的一切…… ) ?. l* Q a$ s0 i* m1 w. j0 W$ W- T6 L
这是信仰者安身立命的基点;是其精神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支点;是心灵不至破碎、精神不致分裂的保证;是,“政教合一”的最深层含义。
; N4 U \+ y) Y, Y& e8 Y+ ~ } 面对穆斯林大众的这种心态(甚至有时对专制的过于迁就),那些东西方的批评家们怎么也觉得不可理解。是啊,他们没有也不愿身处其中怎么能够理解呢?
& G3 B( j! e: }0 T# I# H 政教合一的形式和人性和谐的内质是统一的;但统一并不意味着不变化;而变化更多的体现在形式上,内在本质则是稳定的甚至是超稳定的。这种变化与稳定在历史上相互交替地演绎着一幅幅精彩的画面,直到今日。这是一种精彩的令人放心的文化形态。因为,从历史到现在,尽管由内外因素的作用,引起了表象形式波澜壮阔的激荡,但人们(穆斯林大众)的生活秩序和心灵和谐则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这不得不归功于政教合一——这一神的设计。 7 J7 J8 k( I! B1 ~) p
如果说,只在穆斯林群体里自说自话地论述“政教合一”的特点是一种狭隘的话,那么,把它放在现当代人类学术环境里、对应人类文明的困境来阐发它的合理性则是必要的、急迫的。然而,在对伊斯兰几乎全球性的围剿和一片喊打声中,要想阐明“政教合一”自身的合理性和对人类困境的拯救意义是需要一定自信的。而这种自信是存在的,因为,它一部分是来自西方(和其它)非穆斯林智者对人类困境和出路的反思与期翼。下面,就从“政教合一”的政治、法律和科技层面做以简单的论述。希望能对广大读者有所裨益。 : J# u0 F- {. X& h+ p% o' @, D8 o, W*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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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P) A. ?5 V7 _# r) m8 {5 M* R (三)
( h& M6 g. v6 W O6 l ^ 政教合一的政治层面,是伊斯兰整体文化形态最浅层的东西,也就是俗称的“政教合一”。它是以从高到低的政治兼宗教领袖为一极、以大大小小的学者为中间、以施政对象的人民群众(穆斯林为主体)为另一极的,全体以教法为底色的政治行政体系。其最高行政长官是集军事、政治和宗教职能为一体的“哈里发”。一千四百多年以来,除了前四位是民主选举并有相应权力制衡以外,后来的大部分时间里,“哈里发”都是家族世袭的,而且全穆斯林世界里只有一位。因为他同时扮演着全世界穆斯林象征统一的角色,为了大众精神的统一,只能有一位。
# n1 F6 z5 ^! {4 W( B, L/ }# X 近现代以来 ,西方的政教分离、三权制衡的民主制度,随着船坚炮利的殖民军被推广到了全世界。并由于这种推广,世界各大文化圈里近似(决不一样)哈里发的角色连同体制一起被毫不客气的废除。在这一点上,穆斯林世界虽然总体是被动的却也没有落后。尽管如此,哈里发制还是遭到了西方学者(现在一些中国人也跟上来了)不遗余力而又无的放矢的空头批评。是怕“哈里发”阴魂再起吗?非也,一句话,文化偏见。
3 ^) v7 ?& R& C4 g5 Q$ l 总之,政教合一的政治层面,是伊斯兰遭遇批评最多、最猛烈的一面。狠者,牢牢抓住穆斯林的历史不放。
2 j8 \5 G3 ]/ {2 [+ R 其实,不管是横向看还是纵向看,同样是专制,但与其它文化圈相比,世袭哈里发(区别于前期的民主哈里发)制也有着许多值得辩护的地方:其一,说世袭终身。就拿近现代最极端的民主理论来说,战争时期,面对强敌,不应搞更换领袖的全民性活动。因为,这需要一个过程。而恰恰在这个尽管很短的过程里,也许强敌就会乘虚而入,从而造成全民的毁灭。众所周知,历史上除了穆斯林向外扩张(和所有民族一样这是普通大众都不反对的)需要集权和集权的连续性以外,基督教西方一直以来的觊觎直至十字军的实际行动(还有紧随其后的蒙古人西侵)对穆斯林世界形成的压力也是穆斯林世界需保持权力高度集中和一贯性的理由。其二,说专制。(1),拿我们中国来说,历史上虽然也有北方民族的压力,但当长城内外变成一国,没有外民族牵制(西方构不成,因那时现实和观念上都很远甚至没有)的时候,也没有民主的实践,那怕意愿。质言之,与哈里发制相比,专制更是中国文化的本质;(2),西方历史上的专制更可怕。虽然同样有穆斯林东方的压力因而需要专制外,其文化内部“上帝与恺撒”的二元忠诚,就其危害性来讲,其实是一种超级专制;(3),同样是专制,但哈里发与人民之间还有更亲民的(甚至是民间本身的)学者群体的存在、三者间教法的润滑、穆斯林精神忠诚里哈里发的间接性(甚至二间接性:真主的“代治者”(使者)的代制者),这一切使得穆斯林大众很少受到专制的直接伤害。进而言之,在生活中,由于有了大大小小的学者与民间水乳交融的存在(这是伊斯兰文化圈里独有的),哈里发是被边缘化的。夸张点说,甚至穆斯林大众往往都忘记他的存在,只有在举行某种仪式或对外征战时才想起。又由于,不管哈里发、学者还是民众,大家都是信仰者,所以有每天一视同仁的礼拜等信仰仪式;而且在这种仪式面前,大家平等地面对真主,并时时地被提醒:穆罕默德才是大家共同的精神领袖;同时,既然大家都是穆斯林,那哈里发、学者们和大众,就都被教法所包裹,而教法的权威解释者是学者而不是哈里发。这样一来,民众听学者的要比听哈里发的多。因此,即便对哈里发来说,学者阶层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者,往往看学者的脸色。如此,民众对哈里发(包括对有些时候的其他实权者)专制的迁就就可以理解了。说到此,我想大家能够明白,其实,即便在世袭的哈里发制度里,仍然包含着民主的重要因子和许多必要成分。只可惜还没等发酵成成熟的民主制(奥斯曼帝国的后期已露出近似现代民主与法制的端倪),就遭到了来自西方的强制中断。总之,哈里发制对现代人来说之所以有比事实超出三倍的可怕性,是批评者过于渲染的结果。其三,还说专制。如果上面两项是对世袭哈里发制的微弱辩护,那么,这里我要为所有文化圈里的专制来一次辩护:现代大范围的民主程序所需要的诸如竞选的便利、信息传递的速度等物质的硬性条件,在一二百年前的世界范围内存在吗? ( W+ n d2 u a% W6 U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在真主意志的作用下,世界翻过了这一页。在当前波涛汹涌的全球性民主化浪潮里,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所以,对“世袭哈里法制”的辩护也有不得人心的嫌疑和自恋般的矫情。说到底,是不应该的。毕竟,民主是好的,民主哈里发制是更好的。
- S3 P5 k. J. K* R, n" q: h 综上所述,政治层面的政教合一是学术上最麻烦、遭非难最多、也最难说清楚的一件事情。说到底,这个层面不仅在伊斯兰里,在所有文化圈里都一样,它是人类共同头痛的问题。因为,政治层面的东西,是人类社会行为中变数最大的。好在近现代西方走在了前面,做出了榜样(正因为历史上比别人更痛苦?总之感谢西方!)。可能出乎大家的意外,其实伊斯兰在这个领域里最愿意接受批评、最能妥协、也最能调整。君不见大家心目中保守如伊朗者,其民主实践不是比美国都好吗?
% f2 c) i8 W$ h 无论如何,如今四分五裂的穆斯林世界,“哈里发”的角色随同穆斯林世界的理想一同被悬置,现在(也可能在看得见的将来)不可能迎来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代表精神统一性的哈里发。但有没有这个需要?有!如果空想一下,世界都成穆斯林了,那,安南就是哈里发。如此,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些老被揪住尾巴不放的“恐怖主义”了,呵呵。 3 e% d2 v+ s4 E, J: b7 B( x
总之,既然大家都看好西方式的民主,因而批评政治意义上的“政教合一”我无话可说。因为曾经连穆斯林学者也反思过、批评过,如果喜欢,大家还可继续批评甚至批判,反正是已经死去的“人”了,爱怎样批评就怎样批评吧。但我觉得,在民主化的今天,人类已经面临着更大的问题;在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已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困境;大家应该直面全体人类共同的危机进行现实的思考,并在这个基础上,对全人类所有的文明进行毫无偏见的梳理和应用。基于此,我们发现伊斯兰的基本文化形态正是许多东西方学者为应对人类文明的整体性困境而探索、而期望的东西。可有些不怀好意者(包括一些人云亦云的愚蠢者)对伊斯兰进行过分的批判,其愚昧的钝刀已越过表层的政治,砍向伊斯兰合理的文化内核。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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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5 o+ ~! G- A. V (四)
* O/ x$ X8 S% u4 z- O 就像民主离不开法治一样,政治的政教合一扎根于法律的政教合一。也因此,那些稍具专业精神的批评者,以其刁钻毒辣的眼光很自然地就顺着政治的线索摸爬到不知深浅的教法领域;而一般的非难者则从传统的哈里发制的批评,下滑到对现实世界中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国家性、地域性专制的批评上。批评是可以的。只是把代表整个穆斯林世界统一性的哈里发制与极具国家性、地域性的阿拉伯国家的现行制度,用“伊斯兰”人为衔接起来的做法,则是一种无知(如果不是愚蠢的话)。 0 M* w0 G# u: d2 S4 P' q, C! U
现实地讲,由于真正意义上的伊斯兰哈里发制,即适用于整个乌玛(全世界穆斯林共同体)的、可操作的、有效的民主制理想的被悬置,务实的伊斯兰学者们已经本着“政教合一”的理念,发展出了可供一国家或一区域运作的精细的、比世俗民主更有效的民主理论。暂且不表。 * ?( p6 [/ H8 W o3 d ~0 v
我们还是进入法律层面的政教合一吧。
1 N6 j" p* \/ J3 ` 政教合一的法律模式,一般可简洁地表述为 “信仰与法律”,即“尓给德--沙里亚”。 ! }: {' t$ Z( E! S
为了进一步阐明伊斯兰的“信仰-法律”或“法律-信仰”模式。我想有必要先垫点底。
4 @- T0 w& M. ?( _ | 放眼世界,那些世俗民主国家里(尤其西方)充斥着各种令人揪心的危机。除那些主要来自非西方专制国家里为自己主子辩护的批评者的挑刺以外,一些身临其境的西方学者,对自己所处社会的民主和法制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评估和几乎是自虐性的批评。其结论是:西方和西方式社会面临整体性危机;抛开个人精神层面的危机不说,单就社会危机来讲,被归结为整体社会制度里宗教内容的缺失;从法律层面上说,即是法律与宗教的全方位脱离。这方面形成理论又具代表性的首推美国学者哈罗德·j·伯尔曼,因为,与一些极端者相比,他更中和些。总之,比起看到问题来,解决问题更困难。在他看来,这方面的麻烦不仅来自普通民众,更是来自社会主流的知识分子;坚持信仰第一的人排斥法律,而维护法律的人则更强调它的实用性和工具性(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上帝-凯撒模式的冲突和其一贯性);但社会的整体性危机(比如因法制的信任缺失而使社会走向民主与法制反面的可能性),不得不让我们追求宗教与法律的统一。伯尔曼的考察和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法律与宗教》一书里。他在本书里主要表达了如下观点:1,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情感与体制的冲突是造成法制信任危机的根本原因;2,法律与宗教的脱离,是造成这种对立与冲突的根本原因;3,“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4,法律与宗教的统一是西方社会乃至全人类社会的唯一出路;5,伊斯兰的法律-信仰模式是成功的、人类应该效仿的模式。 ; O, n: \) z; B* R+ P, b- t+ |& Y
如果毫无偏见地考察一下民主化(以西方和西方式国家为主)和半民主化(如当下中国)社会,法律被工具化从而失去它的神圣性和目的性的现象既是严重的也是普遍的。君不见,就拿我国来说,有多少法院判定的案子得不到民众的热情响应,因而使得多少的案子被悬置、多少人的利益遭落空吗?难道仅仅是立法的问题和政治体制的问题吗?非也,一句话:法律没有被信仰。 ( X. Z5 v* y/ X* v
那么,伊斯兰法的“法律-信仰”模式究竟是怎样的呢? * I9 ]; d y# i$ W. q
, A! q, F& z) G) i8 N6 v7 o (五)
) m8 E& ~; [, h2 K 在世界五大法系里,伊斯兰法系是特点鲜明、独具魅力的法律体系。其特点是:信仰-道德-法律融为一体、完美统一。如果进一步解析,则信仰为核心、道德居中间、法律为外衣;信仰透过道德渗入法律,使法律具有了信仰的特质、使道德具有了法律的规约;法律因信仰的特质而获得了神圣性和目的性,信仰则通过法律的效力把其作用伸展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以此为支点,人性得到了必要的升华、心灵获得了无限的自由、社会得以正当的和谐。伊斯兰法以其信仰-道德-法律三位一体的超稳定结构展示着无边的普适性和广延性,其效力穿透国家、地域、民族、种族等人为观念的障碍向人类的各个领域伸展。从理论上讲,人类的活动范围有多大其效力就有多宽;其内涵与外延统一,稳定与发展同步。如此完美和谐而又不断发展着的法律体系得益于其总体特性:天启性—天的启示、神的设计。是啊,也只有神才能设计出如此完美的法律。因之,法,伊斯兰法是神恩的体现。神的恩惠通过法律的体系向人类的纵深处不断伸展、浸润而去…使人有种神恩浩荡的激动。
' \# D* B- \1 [0 P 然而,真主再伟大也得人去信(不信者真主在其心里是缺失的),法律再完美也得人体现。所以,法的完美有赖于人性的完美,伊斯兰法之所以以信仰为核心、为基础,就在于此。信仰是什么?是干什么的?它首先是协调人性的。说透了,只有天人合一(神性与人性交融或人性在神性里滋润)的完美人性才是法的真正基础,只有天、地、人统一的心灵才是法的真正载体。 ' }& A5 o1 [3 F# N: N$ r
如果学术性地总结一下的话,伊斯兰法的特性可概括为“九性八化”: 0 u" B% c1 c, Q" z- y
九性: 0 B8 F# U" Y6 w6 B( A. U0 {
(1)神圣性――来源于天启
) K- ~$ z. A* x: H# B+ C (2)完整性――信/德/法/三位一体 ' F9 d% \0 \7 L- s; F, P9 K
(3)稳定性――变/与不变的永恒统一
- j3 L/ Y1 ~5 |6 o (4)连贯性――古今相连/前后一致 6 n- \! M# x+ G; z
(5)公正性――领袖平民/贫富高低一视同仁
1 w' `- Q, Y4 g. b, t( z* u* A (6)适应性――不同区域/不同气候带的变通 6 \! C# z+ Z6 I; X9 {# b0 u% E. _
(7)预见性――好坏结局人人自知 o' {+ y! I/ p" E# m* p e0 E
(8)展延性―稳定中有开放,随时代而延伸
0 _7 H, V u% X3 w$ w# X; |' Y: P (9)高弹性――因时因地因人
0 t1 c1 b4 V2 @: K4 E/ p八化: % B3 D* j) t3 x, O
(1)信仰化――法要被信仰才有用
6 ^( I/ q- J$ @/ U1 e (2)普世化――适合全人类 8 W" S9 X+ Z, Z6 `! O7 W! s% R
(3)人性化―法随人走,规矩是最大的自由 3 U o a6 K9 L1 f
(4)目的化――既是工具又是目的 . C9 k: S5 m' A/ m& k0 x# s. }
(5)程序化―有严格的立法和司法程序 " D6 O. h8 d2 M: e# V& Y. J) L: m& c
(6)情感化――严中有情,刚柔相济 & h+ B' I ], ~& D
(7)全面化――政、经、科、教全面覆盖
, ^$ E" R# P& X" U+ A% c3 Y (8)生活化――法即生活,生活即法
$ G* Q) B8 @; j# F) D' L1 N$ d “当太阳黯黮的时候;当星宿零落的时候;当山峦崩溃的时候;当孕驼被抛弃的时候;当野兽被集合的时候;当海洋澎湃的时候;当灵魂被结合的时候;当被活埋的女孩被询问‘你因什么罪过遭杀害’的时候;当功过簿被展开的时候;当天皮被揭去的时候;当火狱被点燃的时候;当天堂被送近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他做了什么。试思运行的群星,没落的星星,和逝去时的黑夜与照耀时的早晨,这确是一个尊贵使者的言辞……”(古兰经81章1-19) ; K. p- |, Q8 u$ z" `% o+ e
当一种律法将女性的苦命与天塌地陷相提并论的时候;当一种法律把人文关怀与宇宙秩序相联系的时候;当人的心灵被如此宽广而细腻、震撼而轻柔的言语谆谆教诲的时候;当希望与绝望被平行铺展在脚下的时候,请问:谁还会抗拒信仰呢?神哉!此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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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9 o: D- O2 M1 f& L (六) + ]8 f3 a0 t+ d& y6 u, P$ P5 l0 Q
有了我们总结的“九性八化”,我们就会明白:一种文化里具有了如此美妙的系统,那是它无与伦比的幸运和福气。尽管如此,并不是说伊斯兰法就没有遇到问题。近代以来,由于与之相对应的人群的被动,伊斯兰法也陷入了某种不能前进的困境。但是,由于其美妙、合理、完美的原理,伊斯兰法终会走出困境、走向全人类。说到这里,有一点大家必须理解:一种法律(法系),即便完美如伊斯兰法者,毕竟不是一种信仰远景。其扎根于人类心灵却又表现于、协调于人类行为和关系的依存特点,法律只能依赖相应人群现实的发展而发展。所以,伊斯兰法的发展只能依赖于穆斯林的发展。为什么呢?难道我们不能想象一种伊斯兰法脱离穆斯林人群而发展的可能性和同样美妙的情景吗?不能。拿中国来说,建国后在立宪修律的过程中大量采用了伊斯兰法。尤其在民法领域里,几乎一半以上的法律直接参考了伊斯兰法。但是,尽管这种法律在神州大地上不间断地起着作用,却因其失去(也必然失去)了信仰的特色、只剩下单纯的工具性而显得干瘪苍白,其鲜活的丰满血肉则随同神圣性一同消失殆尽;也因其从神的意志下降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能有效的吸引人们应有的热情和深入骨髓的服从。所以说,人们法律意识的稀薄、有法不守的放肆和冷漠,除了因立法的变换不定而失去稳定性以外,法律神圣性的缺失是致命的因素。这是中国(也是非穆斯林世界)法律(学)界所遇到的最头痛的问题。如此,我们会明白:再好的法律条文如果不以信仰做底色并贯穿其间,那法制的作用必将大打折扣。相反,一种完美的法理,会给合理的、先进的法律条文赋予应有的神圣性和丰满血肉,从而使其作用发挥到极致。自信地说,这就是伊斯兰法之所以会走向世界、深入治理人类的可能性所在。因为,以其完美的原理,它能够把为解决现代(以及未来)人类所遇到的难题而创制的一切符合人类根本利益的法律条文“变”成伊斯兰的东西,而使之更加有效。同时,它也会把自己身上不合时宜的东西蜕掉而保持时常的新鲜。
! L$ `5 x8 H- N" I 我们发现,对这完美的法律也同样有不少批评者,但他们批评的都是细枝末节或时过境迁的暂时性规定,所以不值一驳。打个比方:为了应付新的环境和气候,动物也会蜕掉过时的皮毛,换上常新的外表。但不管怎么换,动物还是那只动物,新换的皮毛也是它自身肉里长出来的。可有的人(批评者)非要把蜕掉的(或将要蜕掉的)废皮拿来当肉吃(批评),就让人感到恶心了。
! z) k6 e g( |+ l1 Q) i 放眼穆斯林世界(包括东南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法正处在新旧交替的蜕皮期。透过某些不合时宜的废皮,我们发现其永远新鲜、丰满的法本体正是人类苦苦寻觅的永恒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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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k( \" R" s6 u8 @$ q3 H" q 现在我们该说说“政教合一”的科技层面了。所谓科技意义上的政教合一,就是流俗意义上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7 h0 N3 U, R+ \; H
除穆斯林世界以外,现实中科学与宗教的分离和理想中科学与宗教能否统一是近现代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可以说是一个谈滥了的话题。但是,在以西方为主导的现代国际学术界,有关人类命运的大话题都是把伊斯兰排斥在外的。鉴于有关“科学与宗教”关系的探讨中伊斯兰的缺位,这个话题还是可以再谈一谈的,尤其在“政教合一”这个题目下。
% o$ w' |6 Q. ~ 近代以来,在以西方和西方化为主的社会里,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是人类有史以来分得最开、离得最远的。以至于,所谓“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在现实中早已发展得无关系可言。如果还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也只是在学者们的头脑和著作里、在人类的痛苦和愿望里存在着。但是,鉴于人类整体的幸福,说耸听点,鉴于人类整体的生死存亡,对现代科学的反思还要继续深入下去。尽管到现在为止,由于伊斯兰的缺席、由于主要以基督教和其它宗教为参照,人们的反思已显得相当吃力也罢。 5 s# @$ g6 P0 e& m8 G) L3 ^
回顾近现代以前的西方,就像政治与宗教之间的紧张一样,科学与宗教之间同样存在着现代人类已知的“紧张气氛”。科学与宗教就像两个摔跤手,粘在一起、缠在一起却是为了置对方于死地,最后的较量终因宗教(基督教)自身的缺陷和软弱而败下阵来。于是,因宗教的撒手,科学带着西方人(现在看来也是人类中大部分人)的欲望和梦想,象脱了线的风筝一样飘向了不可知的遥远未来…… + X& |5 {" C; ]( k" p. j
现在是过去的未来。如今看来,摆脱宗教(基督教)的科学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利益。但是如果不摆脱基督教,现代科学能发展起来吗?这种悖论也使现当代相当一部分反思者深深陷入了思维的被动中。
( f5 S, o- l4 u* | I; F 然而,几乎让全人类都被动的是:人类一方面“领受”着科学带来的痛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继续推动着单纯科学的发展;所谓反思者,也大都摆脱了“科学-宗教”二元思维的困境,进入单极的科学领域,辨析着科学自身的“落后还是进步”、“弊大还是利大”、抑或“应该还是不应该”;而反思的依据也已摆脱了“虚无缥缈”的、观念和价值的宗教,完全依赖于从现实中提炼出来的一些具体数据。应该承认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面对全球环境的持续恶化、人类中因强弱者之间的差异而引起的不良竞争、以至于因科学对人类灵魂的吞噬而使人变成无情的肉体机器、面对“科学的力量可以毁灭人类几十次”的冷静判断,在价值失落的今天,这些单纯的数据又有多么强大的价值意义呢?
/ l+ @# |+ B7 O/ o& F# [ 在科学的总体发展已让人类历史进入倒计时的今天,所谓的发展科学实则是“快速奔死”。那为什么人类要积极“赴死”呢?部分是由于人类的恶性竞争(根本原因是伊斯兰价值的被排挤)引起的。近代以来,西方的强大给非西方社会的屁股后面点了一把大火,要么往前走;要么被烧死。而远远领先于别人的西方,为了继续保持自己的强大优势,则硬着头皮也要继续发展科学。尽管有着反思者的警示,但宁可自杀也不甘落后于东方。况且,还可以把危机转嫁给别人。但是,在全球一条船的今天,一头着火另一头就能安全吗?
" C8 Y$ a& k6 k! J 如此,在非西方社会里所谓“超英赶美”可能对部分人有着短暂的意义,但就人类整体而言,如果意识到所谓的发展其实是奔死的时候,科学的进步还有什么意义呢? 7 J" j/ x7 w' Y! G6 z0 p$ Y& ^5 C
这种担心甚至已经形成了新的末日观和人类灭绝论。在《展望二十一世纪》一书里,汤因比和池田大作的对话中也表达了这种观点:“世上许多有识之士都说,照此下去人类的未来决不会是光明的。的确,考察一下当今世界各地频频发生的灾难和预测灾难所得的科学资料,我们甚至不得不怀疑人类是否能够延续到二十一世纪。这个可以称为现代的末日观尽管与以前世界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末日观一样,带有悲剧色彩,但是不能不看到它们有本质的不同。比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中流行的世界末日论认为,当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人类要受到最后一位神的审判(应该是神的最后审判—本文作者),现在的秩序在后世将彻底改变。这里面还保留着倾向于乐观主义的目的论的可能性。就是说……在最后的审判中善良的人实际上可以得到拯救。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世界末日论里,相信人的良心是起作用的。与此相反,在当今的人类灭绝论中丝毫没有对未来的希望。今天的世界末日论,连人类生命的善良部分也得不到宽恕,人们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该书第50-51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
8 G2 d$ @! A* ^+ a* { 人类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反观一下,从近现代至今,给人类带来绝望的主要是价值偏离的西方文明和价值中立的中华文明(比如四大发明)。作为穆斯林,在伊斯兰还未登上人类命运的主导地位之前,说“人类没有希望了”还为时尚早。那希望在哪里?依我说,在伊斯兰的“政教合一”里,在伊斯兰的“科学与信仰”关系的和谐里。 * _# v3 P: ]$ M
令人痛心的是,人们一方面面临着岌岌危险,一方面却批判着伊斯兰在科技上的落后。某些方面穆斯林世界固然落后,但对科技上的指责是不应该的。科技方面的不超前能叫落后吗?其实,就拿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来说,在所有宗教里,乃至所有文明里,比起科学与宗教的“厚此薄彼或薄此厚彼”的遭遇,只有伊斯兰做到了近乎完美的和谐。要细说起来必然会长篇大论。在这里其实没有这个必要,下面四点足可以说明问题:(1),人们(甚至主要是西方人)都承认,现代科学的几乎所有领域里最关键的基础性进展是穆斯林做出来的;(2),现代科学却没有在穆斯林世界里发展起来。原因是伊斯兰对单纯的科学发展保持了必要的警惕。这一点汤因比等重要学者也注意到了,他在和池田大作对话时谈到:“例如伊斯兰教徒,他们对于应当引入近代技术,使近代技术发挥作用这种理念和目的,比其他任何有文化的民族都更迟疑不决。”(《展望二十一世纪》第33页);(3),伊斯兰把科学当成真主的恩惠,但前提是必须和信仰共同发展。甚至科学要受制于信仰。这种平衡“科学-信仰”关系的价值和思想来源于真主的启示——《古兰经》。而《古兰经》是伊斯兰最重要、最基本的价值源,所以穆斯林们抱得很死。这也是一些西方批评者感到最不可思议的地方;(4),如果近代以来的人类,不是以政教分离因而科学摆脱了宗教制约的西方文明为主导,而是以政教合一因而科学与信仰和谐的伊斯兰文明为主导的话,现在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 9 c2 |, Y v+ D1 {0 K% B
总之,《古兰经》所体现的、十几亿穆斯林现实遵守着的、千千万万非穆斯林学者和一些后现代有识之士迎合的“今后世兼顾”、“精神与物质平衡”、“科学与信仰都不偏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破国家和民族主义”的价值观念才是人类摆脱科学梦魇的唯一出路。 ' I9 I3 G5 Q _/ z1 w5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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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K: E7 {8 T6 {. S- t9 }3 } 一, “政教合一”是伊斯兰的基本文化形态。“我要在大地上设置代理者”(《古兰经》2:30)。按伊斯兰的说法,真主创造了宇宙又创造了地球上的人类,替真主治理大地。在真主的造物中,浩渺无际的宇宙对于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类来讲,有什么实际意义现在还不可知。直观地说地球的存在则是人类生死所依的。所谓“治理大地”的说法,也只是扩展了人类的基本精神空间而已。地球需要人类的治理吗?是地球离不开人类呢?还是人类离不开地球呢?很显然,是人类离不开地球。如今看来,所谓的治理只是合理利用、不要破坏就行。是保持原生态还是要破坏,对于无生命的地球来说可能并不重要,但对于人类和其它地球生命来说,却是关乎要幸福还是要灾难?要生存还是要毁灭的大问题。所以,真正需要治理的是人类自己。但是,人类自身的治理怎样展开呢?是谁治理谁呢?治理的合法性和可靠依据来自哪里呢?按伊斯兰的理解和考察,人对人的治理很容易因奴役的性质而变质为统治,从而造成人类的痛苦;并因对统治权的争夺和合法性的挤占,使得治理成为灾难,秩序成为紊乱。这极不符合真主造人的目的和人类的根本福祉。所以,伊斯兰认为只有来自非同类的、超越全体人类的最高意志才有权,也才有能力统治人类,从而使得人类获得最大可能的幸福避免最小可能的不幸。因此,至少就人类自身的利益而言,统治权是归真主所有的,人类只有授权下的代理权。所以,在伊斯兰看来人对人的统治是非法的。
! |4 Q7 {9 V G# e 真主的统治、人类的代治是通过“法”来实现的。这个“法”有两个方面:一是真主赋予宇宙、地球、人类自身的森严的规律(所谓天网恢恢),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甚至昌不昌、亡不亡都得顺,只能说,顺则幸福,逆则痛苦;顺则自由,逆则自缚;二是真主的启示,即人类各民族历代的先知先觉所接受、所阐发的、由《古兰经》所承前启后的真主给人类的启示。它是真主通过这些使者和先知告诉人类怎样认识世界、怎样治理自己、怎样生活渡世的口头和文本的阐述和记录;也包扩人类各民族有关健康生活和合理利用地球资源的灵感、记忆和经验。《古兰经》作为真主给人类最后的文本性启示,它首先是对散落在人类各民族记忆和记录里的零碎真理的重申和整合(历史与现实地看,伊斯兰对地球上几乎所有的民族、种族和文明的覆盖能稍做说明);其次,它是为应付人类全球化时代(一千多年前以《古兰经》的降示为标志就已经开始了)的到来而降示的、更全面的人类“政教合一”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体制。在这个体制里,不是依法统治,更不是人对人的统治,而是“法”的统治。 , U. ]; P7 I# R- O
二,人类生活中的政治层面是最重要也最易变的领域。所以,《古兰经》对这一块儿也看得最紧(盗名者也最喜欢在这儿下手,如所谓的天子或人民的公仆等)。因此,对于从底层到高层的大小权力人物的资格认证和一旦被认可以后的服从是《古兰经》非常重视的:“你们当服从真主、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管理事务的人”(《古兰经》4:59)。反过来说,“管理事务的人”自己首先就应该是服从真主和使者的人。因此,对于政治人物(和其他权力者)首先要考问的是:“你是否有信仰?你是否崇拜真主从而不会奴役同类?你是否把自己与被管理的人同样看做在真主面前平等的‘真主的崇拜者’?等等”;以政教合一的理念来看,真主的统治是当仁不让的。这个重要的领域不让真理(信仰、平等、责任、利他、善良、人权等)统治难道要让位给邪恶(没信仰、奴役、渎职、搜财享乐、剥削、欺压等)恣意吗?总之,在伊斯兰看来,权力者(管理者)的思想境界和人格修养是首先要考察的,其次才是能力(因为一个坏人其能力越大破坏力越大);这有点象中国“内圣外王”和西方“哲学王”的理想。所不同的是,伊斯兰给这种理想提供了可实现、可操作的美好模式,那就是政教合一。这个模式之所以美好,是因为这个“内圣外王”或“哲学王”还要受教法的制约和人民的监督。在坏的体制里,好人会变坏,而在好的体制里好人会更加好。有了权力者的内在素养和合理体制的双重保障,一个社会才可以让真主“满意”,让人民安居乐业。所以说,好权力人+好体制+好人民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精髓。从早期四位“内圣外王”式或“哲学王”式(按伊斯兰的标准最虔诚、最亲民、最有能力)的哈理发的实践看,在正常的、条件允许的环境里,民主(都是被提名选举的)的、换届(都短命)的、权力分开(哈里发也要接受法官的判决)的体制是政教合一的正常形式。 * r, l4 ?/ a. F9 V- t
在政教合一模式里,有信仰的民众基础和民众参与、以及基于信仰的法律的实践是不可或缺的。换句话说,只有在可以全面实行“信仰--法律”模式的社会(也就是穆斯林社会)里,伊斯兰才有政治的热望和诉求,穆斯林才被要求积极参政。在诸如中国这样的非穆斯林社会里,穆斯林只能以个人或公民身份参政议政,而伊斯兰则不会有政治上的企图。因为,“政教合一”体制的政治方面最重要的因素——“教法”和“穆斯林民众”都不具备。所以我们论述伊斯兰的政教合一,不要误会为在非穆斯林社会里穆斯林也会有什么政治企图。如有人这么认为,那是居心叵测。尽管如此,对穆斯林来讲,对政教合一的另外两个方面,即“信仰-法律”和“信仰-科学”方面的持守,在任何社会里都是被要求认真对待的。也就是说,无论在穆斯林社会还是在非穆斯林社会里,穆斯林必须以信仰者的心态遵守道德和教法以及所处社会的法律,也必须以信仰者的心态对待一切科学技术、物质享受和居住环境。
I1 Q( Z$ S& k' D) T三,近代物质力量的膨胀,使得西方像一个巨人一样拥抱了世界;但这个巨人却是带着自己的困惑和病痛来拥抱世界的;所以,在传递力量的同时,把困惑和病痛也同时传染给了世界;透过令人窒息的拥抱和发达的四肢,我们发现他早已内脏腐烂、血液癌变;更让人惊奇的是他已耗尽了持续供给和自我医治的精神力量;有能力者(文化意义上)如穆斯林世界透过窒息的巨人拥抱,等喘过气来才发现,原来西方是个文化纸人(信仰意义上);但其所拥有的物质力量和对地球的破坏力量(从全球的污染和生态的失衡看已有所显示)是令人担忧的;好在其大脑还未完全失去控制,因而有医治和调整的希望。而唯一的途径可能是对伊斯兰文明的服膺和引进。就像汤因比在《考验中的文明》一书里所提倡的:“伊斯兰不分种族的思想应在全世界得到传播”。而我们说,伊斯兰不仅有真正普世的思想,还有合理的“政教合一”模式。
1 l8 M2 S; H+ P9 K西方是这样的情况,那西方化和半西方化的社会,如传统遭抛弃、文化成断层,于是不得不慢慢西化的中国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不敢妄下断语。但能否走一条捷径呢?这是我们应严肃对待的问题。 H' ` B! T2 c
四,从精神文化意义上讲,西方已到了危险的边缘(中国紧随其后);西方也想把伊斯兰拖下水,但却雷打不动,于是,造谣说伊斯兰多么多么地落后;这是巨人衰落前的傲慢与偏见。毕竟,如汤因比和伯尔曼者只是少数,但却代表了西方的未来出路。不可否认,穆斯林世界也是问题多多,甚而也陷入了某种困境。但在全球化的时代,穆斯林世界的困境是人类困境的一部分。如果从整体看,人类已经共同陷入了某种困境,成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所以,为了摆脱困境,各宗教和各文明的交流和对话才有了拯救性意义。如果大家都会有所贡献的话,那伊斯兰能贡献什么呢?我们说,伊斯兰能够给人类贡献“政教合一”的模式--一种能确保人类生活在自然生态、生活生态和心灵生态相互平衡和谐中的完美模式。
% S$ D' T+ Z5 \1 _) [5 a3 r 五,脱离宗教规约的现代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已经成了人类欲望的代名词;它的发展已直接指向了对地球家园的滥挖、滥掏和剥皮剔骨,也同时指向了对人类心灵的戕害和吞噬;不仅使家园沙漠化,也使心灵荒漠化了;这种对环境和心灵的双重破坏无疑是降临在现代人类头上的科学灾难。可悲的是这个灾难却是人类自己造成的。随着科学的继续发展,人们对《古兰经》里所体现的地球家园的呵护意识越来越淡漠。因此,家园意识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以大地为你们的席,以天空为你们的幕,并且从云中降下雨水,借以生出各样果实,做你们的给养,所以你们不要明知故犯地给真主树立匹敌”(2:22);“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回;在大海上为人类的利益而行走的船只;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以使枯萎的大地复苏,并将各类生物散布其间;与风向的转变,天地之间受支配的云彩,这其中对于运用理智的人们来说有种种迹象(信息、规律、审美等)”(2:164);“至仁主,曾教授古兰经,他创造了人,并教人语言。日月是依定数而运行的。草木是顺从他旨意的。他曾将天升起,他曾规定公平……他为众生而将大地放下(对主是放下,对人类是铺平)。大地上有水果,和有花篦的海枣,与有杆的五谷和香草,你们究竟否认你们主的哪件恩典呢?”(55:1--13);“他使丰足的雨水降临你们,并且以财产和子嗣援助你们,为你们创造各类园圃和万河奔流,你们怎么不希望真主的肯定呢?”(71:11-13)“我曾在大地上安置许多崇高的山,我曾赏赐你们甜美的水。在那日,伤哉否认真理的人们!”(77:27-28);“他们互相打问,打问什么?打问那重大的消息,就是他们所争论的消息。绝不然!他们将来就知道了。绝不然!他们将来就知道了。难道我没有使大地如摇篮,使山峦如木桩吗?我把你们造成配偶,我使你们从睡眠中得到休息,我以黑夜为帷幕,我以白昼供谋生,我曾在你们上面建造了七层坚固的天,我创造了一盏明灯,我从含水的云里,降下滂沱大雨,以便我借它而生出百谷和草木,以及茂密的园圃”(78:1-16);“有信仰的人们啊!你们不要把真主已准许你们享受的美好东西当作禁物!你们不要过分,真主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5:87)“阿丹(亚当)的子孙啊!每逢礼拜你们必须穿着服饰。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浪费,真主的确不喜欢浪费的人”(7:31);“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可散布在大地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的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62:10);“他为你们而使大地平稳,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你们复活后,只归于他。难道你们不怕在天上的主使大地在震荡的时候吞咽你们吗?难道你们不怕在天上的主使飞沙走石的暴风摧毁你们吗?你们将知道我的警告是怎样的”(67:15-17)。
6 A0 i# P2 I' e' a, S5 Q9 [ 是啊!“他曾将天升起,他曾规定公平”,真主将公平与升天相提并论,可我们的这个世界公平吗?我们遵守真主的规定了吗?由于人类不公平的竞争和不公正的分配,导致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经济发展的极大失衡。一方面脆弱的生态遭到了极大破坏,一方面还在拼命地开发(挖);一方面缺衣少粮,急需救援,一方面囤积居奇却还在拼命生产。“难道你们不怕在天上的主使大地在震荡的时候吞咽你们吗?难道你们不怕在天上的主使飞沙走石的暴风摧毁你们吗?你们将知道我的警告是怎样的”。我不知道,现在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土地沙化,洪水频发;飞沙走石,黄土漫天;抑或气温变暖,海水上岸,卷走人畜,淹没财禾,是不是人祸引来了天谴?
' ^4 g. H' ^+ q. u6 ]' X5 m& O/ | 六,“政教合一”里各个层面的合一最终指向人性的合一。人格和心灵的完整、理性与情感的合拍、观念与行为的一致、欲望与节制的同步、精神与物质的并重、心态与思想的开放,是政教合一的坚实基础。进而言之,政教合一建立在人性上,而人性建立在天(宇宙-真主)、地(环境-自然)、人(人-人)关系的和谐交叉点上。因之,政教合一的模式,它首先是一个心灵模式。有段《古兰经》文就说明着这个模式:“真主是宇宙的光明,他的光明像一座灯台,那座灯台上有一盏明灯,那盏明灯在一个玻璃罩里,那个玻璃罩仿佛一颗灿烂的明星,用吉祥的橄榄油点燃着;它不是东方的,也不是西方的,它的油即使没有点火也几乎发亮 — 光上加光 — 真主引导他所意欲者走向他的光明。真主为人们设了许多比喻,真主是全知万事的”(24:35)。 $ o( M' `! s D6 a# O" i# o
总之,在人类文明陷入困境、人类面临重重危机的今天,政教合一的模式里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人类急需的丰富营养和鲜活的血液。它是文明整合的基础!是人类走出困境的希望!
! S. V6 ~( c% b4 A" E7 a: h5 j 无计无力唯凭真主!对错曲直唯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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