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caoqian 于 2009-7-29 11:56 编辑 6 O8 [/ M" A; X& ]4 o& l
支持特北京的投诉。8 x& |9 n$ ^# x! @
( ]/ J6 Y1 R9 h4 R! _
"X改不了吃X"是对特北京某种行为的描述,我看了一些之前特北京和caoqian的纠纷,caoqian显然对特北京一再跟他的帖、发表负面评论以及天天扣他分的行为极不满。我没有很仔细地核对这些行为, ...
- H, I4 [# ]1 h* g3 F孤岛客 发表于 2009-7-29 10:44 
# u# V% @. X3 z4 c5 i: ]( @" }: v执法版主先生, 你还是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我写的:"X改不了吃x"中的X和X是那两个字,那两个字只是你们主观推断, 因为X还可以用:"猫"和"鱼"代替,也可以用"佛","斋"代替,同样的意思,不构成人身攻击吧?所以,你们的判决是站不住脚的. 任何判决必须以"事实"作为依据,我用X代替字,你不可随意推断它就是"狗"和"屎",因为只要有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你们的结论,这一点逻辑你们不会不懂吧.请拿出证据证明XX一定就是或必然是"狗屎".否则犯了逻辑错误,结论必然是错的.) R4 y9 W: h y
还有,言行规范中哪一条是说版主可以推测是什么字就可以下结论判案了?
! N# ` I; r8 I, V! _# M所以不服,继续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