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47|回复: 2

解析:华人移民对加拿大的十大最新误区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5-7-12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转贴]; U9 f% ]8 k! r9 r5 d
5 O4 Y. I: Z: j+ t
误区一:很多人把移民加拿大当成终极目的,因为他们把加拿大当成了天堂,以为一切都是现成的,这是最大的误区。加拿大对你来说,只是个新的国家,你的一切都只能从零开始,而且可能是一个艰难的开始。事先了解这一点并坚定移民,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6 ?" m; N- N9 M# M5 |
% r; F; J: T$ a4 \6 x& i
误区二:孩子接受了西方教育,学好了英语就会成材。这是一个概念不清的说法。其实,中小学基础教育还是中国的更扎实。忽视中国的基础教育,只接受西方教育,从子女将来就业角度看就等于放弃了优势。因为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掌握双文(化)双语(言)的人更具有竞争优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尤其如此。
6 r  a5 q3 t: W0 ^5 D2 x# [' G  G* V
误区三:在加拿大“英雄有用武之地”,其实这是在中国“怀才不遇”的人一相情愿的想法。在加拿大,想找专业工作,处处都要求你具备加拿大工作经验,否则免谈。这种逻辑上的倒置在加拿大却是铁律。
6 Z. _# z5 q% ?1 {; w3 C+ s" S" j2 m7 J  w3 _. B% D4 u
误区四:体力劳动不是工作。被华人移民俗称的“打工”在加拿大却被认为是工作,很多当地人做这种工作直到退休。而中国大陆移民一般都不把这种工作看成是正常工作,而只看成是像中国那种进城谋生的民工一样。打工都是迫不得已,是养家糊口的权宜之计。 3 y: i7 [; X+ P. n; h/ n/ y
& C# D- r# V, `9 N
误区五:加拿大人际关系简单。实际上,加拿大像中国一样讲究人际关系,包括通过人际关系介绍工作,人熟好办事,有些工作都是通过内招得到的,甚至只招自己职工的亲属子女,外人根本插不进去。1 C9 H" i3 \( }( g: i9 j5 n

5 Q: R$ A5 U+ }- ]4 ]/ k: a* W8 n  Z: E误区六:加拿大比中国自由。在言论上比中国自由不假,但在一些小事情上却要严得多。例如在中国的家庭责打孩子现象很普遍,所谓“棍棒之下出孝子”,但在加拿大却没那么自由,一旦被告发就会被起诉或逮捕。在公共场合抽烟受限制越来越严,而在公共场所喝酒则是违反法律的。
' u# X1 W3 A3 [) b6 G  T9 `' W- I6 i* N
误区七:加拿大公共交通发达,自己不用买车。公共交通发达是真的,但由于加拿大地域辽阔,特别是一些特大城市,例如多伦多,市内都有高速公路,你无论购物,游玩,探亲,访友还是上班,没有车就和没有腿一样,很不方便,除非你有的是时间。况且,有的工作机会甚至把有车做为一个先决条件。
: ]( l/ J; I" i8 ?
* e+ W6 X* n$ i: z: d5 Z6 l3 W误区八:在加拿大“白领”比“篮领”工资高。其实,在加拿大白领多属于商业服务业,蓝领多属于制造业,工资差距并不太明显。例如属于篮领的电工,每小时工资一般都是二、三十元,高的甚至到四、五十元;管道工,电焊工、建筑工等工种的工资也都不低。而属于白领的银行一般职员,律师文书,公司文员等每小时工资也不过是十几、二十几元,有的甚至不到十元。/ X) U0 M4 E/ `2 x* i1 \
6 \' f" @* d" ~! {
误区九:加拿大是汽车轮子上的国家,所以汽车及相关费用很便宜。不错,在加拿大几乎家家有汽车,甚至一家有几辆车,但往往是买车容易养车难,特别是对新移民来说,养车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由于经济原因,新移民多买二手车,随之而来的修理费高自不必说,最无法理喻的是法律强制(美国是自愿)购买的汽车保险费用高昂,特别是多伦多,如果你的车出了交通事故且是你的责任,保费又会马上大幅度上涨,而省政府承诺要下调保费,却迟迟不能兑现。既使你没出什么事故,保费也会莫名其妙的涨起来,让人们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 h8 I; K0 _$ ]6 @: q% L  {2 K. O% N; f3 l) z' n" n+ P
误区十:加拿大是老人孩子的天堂,中年人的地狱。这句话看似有理,实际也有它的偏颇。由于经济的不景气,通货膨胀,二战后婴儿潮人士都面临着退休等因素,政府养老金账户日渐入不敷出,造成了养老金的严重不足。因此,“白发打工族”成了加拿大一个日趋普遍的现象。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5-7-1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有道理. $ ~5 _* ~6 E; B& C
2 y0 u; M) S  w. _' M3 a
关于第四条,移民表上填工作经历的时候, 不也有个ABO的说法吗? 其实就是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 加拿大政府本身可能也想让外来高素质移民从事专业工作吗? 但到了商业机构可能就不一样了. / j7 S5 S5 u) P7 m! {6 l

$ D) }. t& e4 u. ^, n关于第三条, 要是美国经验的话, 看它加拿大公司还敢说什么?!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5-7-1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关于第3条,确切地说应该是“北美工作经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4-8 04:02 , Processed in 0.20845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