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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V7 }6 [: Z, A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I$ S1 f+ r4 v4 [" e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4 w8 ~+ O/ C$ \: }* ?2 ~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2 _' s) L0 f) H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0 K C1 G/ n* n- n2 J) f; Z( Z% i! }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a9 Y$ l* \* H( U8 a6 c# t 1 Z u3 T% G, X3 r/ U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x5 S2 r0 T1 s+ o 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 {2 `' w; }0 k5 D) U1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2 R. i- n9 L' E" Y) J6 ~*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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