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ug55 于 2010-3-6 20:46 编辑 ; q3 B* e; y, s, t4 c5 ?. f& L7 m
" Q; ?+ c* j. ~" R" y* T. _问题就出现在第二条上。正因为工作性质太简单,签证官认为,没有必要给一个外国劳工发签证去加拿大工作,雇主完全可以在加拿大本土招聘。所以认为工作签证的目的不是工作,而是想到加拿大而已,由此签证官会认为你亲戚可能会滞留不归。记住:签证官都是认为你有移民倾向的,这是前提。你要出具材料来证明你没有这个倾向,会按期回国。雇主信也很重要,他要阐述为什么一个labour工作要到中国去雇你的亲戚,而不能在加拿大本土招聘到人的理由。如果实质性问题没有解决,递到哪里都一样。尤其是有了拒签记录,要获签证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