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圣经·创世记》记载,亚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撒冷城的麦基洗德,这普遍被视为十一奉献之起源。直至摩西律法将其具体制度化地执行,以色列人将此献给上帝耶和华及支持利未支派的事奉工作。[2]在 4世纪以前的基督教会并没有奉行十一奉献,信徒随自己意愿自由捐献。自罗马帝国将基督教纳为国教后,教会开始鼓吹征收。[3]在第六世纪以前,十一奉献又渐渐在天主教和西欧普及起来。十一奉献被提到公元567年和585年的大公会议,最终被采纳为对教会奉献的必要标准。[3]: P4 J: P" v* c. r: {+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