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V' ]4 u, T: B- b( R% t 4 C' Y1 d. S( m8 r! w第一点完全同意。但有点担心,主要是担心卸任的执法版主们,不一定愿意来做这个事,这样,人数不一定够。这就是为什么可以考虑现任论坛版主和超版。 _ w; S- m) {1 p6 C) H3 [4 x % M; \) a' a$ u8 n& X第二点,我觉得不合适。应该限制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只有在涉及回避原则的时候,才有权要求选择候补执法。否则,一个简单的案子,可能会在程序上搞得很复杂。而且,这样一来,也可能削弱现任执法的权威,反过来对现任执法体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