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 X" U; Y5 a' y3 M# Q1 F 馬丁路德在1520年,寫下了影響他一生的幾篇重要信仰宣告,這就是「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基督徒的自由」和「論善功」。而當中又以「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而定下他對信心和行為的重要剖析,他刻意強調「行為」(Works)並不是獲得救恩的基礎。8 D9 D! Z2 q9 x& b& y$ y7 t6 p
# J* V0 I3 a# o5 z' N( i& n8 { 他針對當時天主教會把生活和信仰二分化的問題,教會把神職人員歸入執行「屬靈的工作」,而其他人就被列入執行「屬世的工作」這兩極範疇內。對他而言,他是傾向「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他相信無論何人,只要他在上帝裡面有信心,他所做的都必能使上帝喜悅。他的看法和保羅在羅2:15、3:20、加2:16對「律法之功」有十分類似的看法,他們同樣是反對靠行為和積德而獲得救恩,這不是可稱為義的途徑。 有人認為路德所要強調的是「因信稱義」而來的真自由,是一種覺醒的自由體驗。 3 X! b. I# W9 U. u) p# w/ n3 D f6 m! |
路德的思想顯然與當時的宗教氣氛有密切關係,他個人和奧古斯丁一樣有像使徒保羅般屬靈上的獨特經歷,以致他對羅馬書中因信稱義的教導特別重視,他在「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一文中對行為和信心有詳盡的說明。他相信救恩是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善行並不幫助不信的人,也不能使他稱義。他認為當時的教會把信心和德行放在一起,這樣就容易把信心看為工作果效的其中一種。路德深信當時羅馬天主教會就像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教導,「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3:2)3 F5 M& ~2 e3 c* |1 I(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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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路德而言,基於信心,好行為並沒有大小的分別。他更認為是聖靈來釋放人,同樣,救恩也不是基於有多少好行為,而有份量上的分別,進而獲得救恩的信心;他相信信心是一切好行為的起點。他嘗試說明好行為是因救恩而發的,因為這是一個重生的人,他們樂意為上帝而做,並沒有任何人可以累積「公德」來取悅上帝。他強調若然只做好事而沒有信心的生命,這是虛假的工作,這就與救恩完全無關。他認為藉着信,會給人動力來事奉上帝。最後當他試圖回答為何教會仍然有那麼多的禮儀,他說這是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有信心的體驗,也從來沒有嚐到信的大能。5 v# |+ [- V+ K) i7 G*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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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以上觀點而言,可見路德並沒有否定行為的價值,他提出「我們對基督的信並不是教我們脫離行為,只是教我們脫離論行為的謬見,就是脫離稱義必靠行為的謬見。」 : I3 d" \# w5 b$ ]; {# M
$ H/ O; H# u' D w1 W2 G 他所強調的是不要因得屬靈的自由而在行為操守上放縱,他重新指出真自由是從信基督而來。 雖然他沒有完全否定禮儀存在的意義,但他更進一步解釋禮儀的目的和有限性,「因此禮儀在基督徒生活中所處的地位,有如模型和圖案在工程師與建築家中間所處 的地位一樣。模型和圖案不就是長久的建築物,但是缺少它們,什麼也不能建築或製造出來。當建築造成了,它們就作廢了。」 ' F/ f5 H3 H2 H2 w& e" g0 g* {3 r + T$ f/ i* a6 j1 A- A& Z7 @! Q 對路德而言,他相信沒有人可以藉「善功」來取悅上帝,但他卻對善功有特別的解釋,「我們應當知道,除了上帝所命令的以外,沒有善功,正如除了上帝所禁止的以外,沒有罪惡一樣。所以凡要知道並行善功的,除認識上帝的誡命外,不需要別的。」 ) \) r G6 u( R7 w! o5 l* F3 `8 z. K- p `
以上的觀點指出路德認為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唯一的善功(good works)。而他認為「諸般善功以相信基督為第一,最高,最寶貴。」# V B5 S1 T2 L1 T4 `' O& S
2 C: \; w: K2 @, @9 ?" z B+ Y 就是以信基督為所有善功的開始。所以,路德所倡導的就是不能用外在的行為(善功)來決定一個人的信心,亦沒有屬教會或不屬教會的善功,有人形容這是中世紀最革命性的見解。* Q. a7 }0 H4 u3 p;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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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馬丁路德對信心和行為的理解而言,好行為不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好處,它是基督徒真自由的自然流露,這是救恩的果效,而不是因做「功德」而來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