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的人類歷史中,上帝禁止亞當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並且警告他,如果他吃了,那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這警告中有一清楚的含意,假如他順服上帝,上帝就會應許他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他也會得到永生。神學家瞭解這個事實,他們說上帝與亞當立了工作之約,而這個約並不只是上帝與亞當一人所立,在此約中,亞當乃是盟約之首,代表著全人類,因此他的犯罪就影響到全人類,上帝就把亞當所犯的罪債歸給所有的人。「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五18)。 6 X* b! [( `" T( D: b2 G8 t$ ?$ Y, f: {5 G! \
$ A' p4 ]/ F; v) V! T1 Z. i
% W Z- _) C3 }# D 在人犯罪以前,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滿有恩典的上帝就為人預備了救恩,在永世裏訂定了恩典之約,在此約中他另立了一位代表者、盟約的元首來作成選民得贖的一切必要事項,這第二個亞當不但為人的罪完成了救贖,他也履行了頭一個亞當應該履行,而未能履行的一切事。藉著他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賺得了永生,上帝就將他的義歸給了那些人,由於一人的順從,眾人就都成為義了(羅五19)。8 @! m+ @' x. V* @2 c
8 j" E( r0 ]; h& N; @* v4 _4 u * l$ }: T) F. K" W9 D& g* E3 R
* r5 F1 ]* L- F! o/ z) D 第二個亞當比頭一個亞當的榮耀更大。頭一個亞當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亞當乃屬天(林前十五47)。頭一個亞當雖然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且甚好,但仍有犯罪的可能性,而第二亞當雖經過嚴厲的試探,卻沒有犯罪。頭一個亞當犯了罪,且將罪帶給全人類;第二個亞當因順服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新人類,即上帝的教會,確保了永生。頭一個亞當被造,成了一個有靈的活人;第二個亞當卻是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可以說為了這些理由,聖經說救主是末後的亞當,而不是第二亞當。他完成了頭一個亞當所不能做的事,他成就了完全的義與永生。1 q$ H8 g' R4 s- D
* M/ I9 U7 D/ g1 v: O " |; {2 T$ s) u( I3 c/ F- x2 q1 N' u- a. p% a6 u3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