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  鸡蛋( 0)
|
名字是人的載體﹙vehicle﹚,因此聖經人物在地位或人生處境中的改變都會牽涉名字的更換,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創十七5),雅各改為以色列(創卅 二28)等都是代表性的例子。位分的變易雖然沒有改變人自身的身份,但卻改變了跟上帝或他人的關係,因此,在上帝面前成為新造的人也將獲得新的名字(參啟 三12)。
2 K# _1 ~8 \9 ^5 h2 E8 O
* Z! q- s2 p8 E0 w& W; j' H" J5 T ' h9 O" q7 l! M2 l0 R" J0 Y
! G, D9 C$ D5 e- {9 ?
名字作為人的載體,一方面代表著人的「位格內涵」,產生著在這人的「名下」所給予的權柄範圍,奉某君王的名義行事就有 那 君王賦予的權力;另方面其「位格延展」又為其所處的關係網絡中定位,我們能夠跟別的人的基本互動是通過呼喚其名字﹙invocation﹚。
- V& v' S7 d' U% L- a ?- w- X+ s- d
. b! R8 z; j: M9 ^* x
8 ^+ l5 S) C: A% g( d$ \對於人的團體位格而言,團體的名字也是定義其存在的範圍,所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正如以色列人在舊約卻歸入摩西的名下(林前十2),基督的救 贖把自己的關係網絡打開,向所有屬於他的人開放,基督徒奉耶穌的名向父禱告(約十六26),驅趕污鬼(可十六17),甚至行異能(徒三6),奉耶穌的名聚集,並與聖徒相交(太十八20)。在這樣的理解中,我們曉得為甚麼「耶和華」作為跟以色列人立約的名字並未向列祖顯明,更沒有向外邦人啟示(出六 2-4)。
4 S% X4 S5 t& @
4 h3 @: I3 i% |+ {
: V# b# p) Z0 G6 b7 F, k) U8 M# m( _. J
耶和華的名字的意義有不同的解釋,傳統的「自有永有」表達了上帝「位格內涵」的永恆無限深度;當代學者認為這名字所代表的救贖意義:我是你所需要的幫助(出六6-7),這解釋反映了祂的「位格延展」向以色列開放。第三誡所禁止的基本上是要維護上帝的名的尊嚴,讓人按照祂作為上帝的「位格內涵」應 有的位分而被尊重(出廿7)。, R# m- v {( k/ p+ P+ B7 _( _
P0 B2 }9 \7 E/ R6 j. ?
6 Q& T$ |. ?* Y
" E/ c- X! W4 ?9 N( E) m; _2 U ' Z, [( W3 n9 C/ v1 W
5 X: O( ^1 O1 P" M, Z/ |
7 O8 w+ ^% C' `! J1 U2 `+ N/ S$ C+ U; |& L0 Y' y) y& Y d
** 相關閱讀 : 人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