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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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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2 z* D3 u- i  ?4 o3 g/ g9 T

$ x1 }9 H6 V; k0 r; _/ i- @9 t' B; J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S0 K4 J; e  n8 d) m

' X2 x2 x" W, C; u" c. S$ S1 ?; K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Z/ l; A8 o& \) U4 Y) B
1 z: u, J: }* H' t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F# A' `/ M4 g0 J: X4 x
: \  r1 k, e( I, l6 I1 B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Y) m. A* X+ X) b( ?  u' o# W9 e$ d6 [- w9 V( I: I: k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4 r" r& o4 Q& Q% E2 d- \7 u/ Q& k. W' p' y( T, L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S% S5 i8 Q) A5 k
; n$ a4 ^3 e* q7 D6 b& m1 s: [2 u1 E5 X“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e5 w" M- f5 \  w" b
. L' W. ]; |: E: f4 @- ?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N: T. m* O% g1 |2 A. Y& H
# z# j" Q- D1 [2 @( a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1 g, j) {# q* ~0 ?( F
% U/ B  K5 T, {7 F# L# |2 g8 R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 {7 ^# C1 a! R( F2 G6 |0 p/ C" H
6 H& l1 j" e: Y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6 N3 I- u1 ~7 X6 H

0 U+ @+ H% s$ e1 |9 D! R! z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7 ?% ^+ k- T, K- H2 Y/ x

$ f5 o  h0 h# n8 O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L8 T1 w4 K3 |
( i% G" t/ _! E" c3 k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7 U/ C. a5 M, t# O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R* i/ @6 m4 {( C- q- ^
4 C3 R" o. a2 a1 w* a& z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4 V' z7 \- g; n, I4 O" r
0 P/ l7 z+ [4 r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4 C8 s0 i; n+ A5 c( n. e
$ R. ]6 p4 ?+ Z# J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W. y( u7 y) A% f0 c0 Y& a& Y9 Z4 s3 o4 Z2 O- f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 K2 P$ j. a  H" P6 T" j1 E# s0 A/ g7 B3 Q$ ?7 u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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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8 j. B9 Q9 e- ^' P9 Q( K$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R  H" \2 W" c! ?! t" n3 r+ N! A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1 ]2 Y; v" L# w
. j, G, ]1 u" O- G) {- _-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7 ]8 x, X5 H3 B: r- L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2 y& @5 k7 J2 E$ ]4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w9 i* S! \& J) N' u" X+ w% M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Q, K6 V3 W* G4 y3 X) W
% ^2 S" T! Z1 n9 \1 i) v0 R: _/ o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1 s# T  k* i# e3 u% @% k
( z7 E2 B" o$ \$ Z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R" G& _6 Q- M0 D( I/ F
9 i* t! V) ?* w. h9 J7 e; P: a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6 R0 T5 ]  _! ^. }  a! n) A% m5 M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y! r- P( Q' U; A& ~0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N$ I! N# m+ w, \" G
0 P8 K3 o( c$ r9 z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T& B1 L$ L  v2 k9 L1 {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8 f* W% }: R2 G8 n" F
$ _" Q; m% H" h; d+ G1 B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i' q; d6 }: {  B$ K
0 m4 Z( _& [1 X$ v% q& R: e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4 W8 q( S5 ?, e6 _3 q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2 `$ Q0 u' \, D2 u: u8 r
8 X; q, S1 ]/ P5 L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Z3 u+ {+ P9 A' A0 F1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e; O. n7 P' t2 C3 U$ E
言重了,* ~; v5 M9 m' |" c4 S5 q5 ?$ @4 |) j
4 ?- n: e# e9 S' G+ j( R/ V6 J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_9 E! ?% `/ a- o! {9 ~
0 g# h6 q  r& D6 o1 B* ]) ]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6 ?3 F1 I6 p6 ?& X7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4 V; p0 H' G# S7 g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k1 [% u3 y) |1 V$ |7 m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9 |, v9 P1 c& f2 Z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z' W( ~2 n( M7 J8 x( z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8 N6 s: j& ^- W! U& c1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4 j& n0 ~4 ?! x2 C2 u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I; ]5 g  ~5 B' ]& N* F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u8 K- `0 w( O, K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R, K  \; a& t% d
5 J6 m, `1 X' ]/ y* x! y( s'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S* T; P2 Y& e6 Z

$ Z8 c% D5 K) G' C2 i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6 _: e" L* x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X8 o% ?0 M3 F'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W9 A5 A, x) h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p8 Q0 g5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s5 M/ o- X- b/ d4 ]  G$ _" i% w/ p4 w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m7 Y3 k: ]& _' v' q$ H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u* z* D: _% J7 `9 Y: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9 f# B% k/ Z: m$ w) j+ |0 Y* T3 x
( V' c: R: k3 F- q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w) f# c) P4 ^4 F2 _1 t6 _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1 s7 p: \% x! y5 T5 S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W8 p& w4 N# C. C9 d0 L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 c7 W* _- R,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3 b6 `6 N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p, N5 _5 [/ h) U& m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8 L" a, e. o) X5 W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1 U6 P; f5 w1 k7 U$ g+ `& d/ L; P$ h

3 W  a7 \: c8 z; S9 l3 f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3 q/ v& w; w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o8 w- U" m3 {7 D: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4 X  N/ z# Q8 V2 Z, {2 T6 t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4 x, j, D8 I+ g9 M" B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0 C% u" L2 H$ {# d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k) W7 A# `4 F) K9 g* ~1 y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T$ b9 W" V* C2 E! U& T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6 z* u* z* @6 o5 \7 o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8 X' Y* i$ V3 |0 u
都是不合时宜的。
* G+ @4 R# z4 ~8 r- R) L3 G2 ~! J* C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y* Z% Y& l# O2 P, I$ K' L9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a- j6 f: `6 L- w$ a. u6 z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1 l" j& V# H5 W  X- D6 Z. G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1 y8 C( l, Q. @) n' S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7 z1 ~/ c& x% H: ~$ C% J/ ]& Q5 v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T& U+ ^$ ]& d1 v1 r0 ^' m% K, D5 _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3 d7 K9 n0 l4 L6 b" m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x  k8 b3 x8 {) o4 |; P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2 K" B5 h4 e! [! m7 o$ v) B  F8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3 ^7 |5 U8 {+ {' F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9 y( C8 _- {9 R4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M) Y' J/ N- _% {' p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7 o! Q( h- A* |* u1 B& n! c( k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O7 G8 r1 g1 T5 [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 G5 ?7 K4 ?6 H! x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G0 D# H9 m7 X6 r! @/ B) D# _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s: c! M; N5 K1 A- f: I( ^* Y* N. i" O: W$ G( ?" m: H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7 X5 d* H- g" u/ p4 k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m7 y% R( `3 m) R$ ?6 d8 w4 g1 z: [( a$ G9 D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D$ g& w) @8 T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4 h3 S% l+ f9 L3 k/ a2 J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8 E- r% I8 C& s- w5 G
. K) j7 _3 h; s3 y! I# D2 S* u( f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y* Q; p1 Z; N* W

4 p: l" A* J: o' |0 E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H" i+ h! K' x6 Q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Q' U% Q: ~2 S6 x;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m" }  u$ z4 W3 k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2 ~# V2 H  E9 C! N" Y* S5 o
都是不合时宜的。, L* k( S* g3 e- a: F8 W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8 @" [  D& |6 E" Y+ R$ d# Z# e9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o! C5 Y" [$ ?8 D) V5 M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P4 G; h. q* t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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