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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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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6 P4 w9 w: G: E, S
/ v2 }$ `9 c0 T5 w! g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j) n, [. M0 Z0 Q
6 T* }: ?: H( K; m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B" C* E! F/ O% Q; C. O* r

: Q7 a, }4 h. ?. {  G  l6 Q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z( e, E  ^7 h" W1 Y1 h9 P: @$ ]& }0 Z4 Y; i2 O8 K/ K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1 Y" }4 }+ Q9 G' g) Z; n( `) q7 }: I! `" N" j  Y, N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2 G& a" m) Q8 Q" x! _+ N8 N
- Y0 U9 z5 |1 L: w! S: H) Y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g9 S7 D6 J+ v/ @8 J6 M

1 H2 Z# C! [6 v& ]. d/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G/ z8 T: h1 o1 @1 N' d. a4 s
1 [+ H: ~  U( N& `( t8 L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 E2 t3 b2 f! y
1 q+ [7 Q) N& H1 |6 j! t7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b8 ?6 V" ?0 D0 G
. g4 E1 o3 n/ P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C- S4 M; b) ]- c$ l2 v- M; T- y/ h
/ z1 i; j# ?8 Z, N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3 `% U! O5 w2 c1 R7 J
: g! N1 O' o3 q4 B! N. u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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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 ~0 x: f9 a+ a% U* p9 D
4 D. Z1 j% D1 N  r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6 [2 I) {2 i  V0 |+ \1 Z5 C
& \6 X0 Y( v: |6 a) A7 i3 b$ U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f. W: g) H4 Z8 z( ?0 W#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V/ P  [) w; Y2 f

2 F  {8 j: P: E: Q# d; i+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t9 n$ F" G& T* I/ j. B- t% w( l

- L: \' U9 m# C, ]! w0 ~' w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_/ \  g3 H/ O+ e
) y- U' K+ V& f0 j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J4 k- z' j7 I
0 x" o$ t  R" S# Q4 v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3 h! w2 F; G: E4 @# o1 J  V7 c" W1 [+ ?7 [' G: }7 l; e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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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Z, w' [$ e( m;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m+ ]4 K9 l9 b3 v4 V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M4 M  v  k4 q' C. G- X2 _% L0 [: z
+ J3 T3 Q; T4 j# h4 n. V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7 N  j2 E2 T, V/ X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U# P* _) F+ _6 C4 ~& Y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8 d. ~1 t2 b2 e7 V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1 c1 L- l% H9 q# @- t8 c
" J" }# h5 R9 [  U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9 j6 M$ x7 U% b% v
& n. ^8 q) r$ Q! s1 [# _% A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2 y& F$ \1 b9 v  E
3 g) d+ B! K, ?  d3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c1 g' c' X3 [1 l! C(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9 W( d- K1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O: o. p9 ^- D! n2 S3 I6 Y1 k
6 A0 N0 |! T% U对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和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d* r6 z6 ]6 P* P: {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R2 J  \) T# g6 h: a' I7 K$ s* H0 N. Y' W; j$ D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2 p9 A" w+ i/ o! r1 _/ Z# g0 {5 Y& t
) Y& d* R, d6 \6 n; @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D4 c; V% ^- p4 E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_: E0 N' ?; ~- A3 N" V' {: ?& H, t
8 U$ y, r4 u& N; g4 Z$ d4 Q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4 k3 X: P  P3 f/ k3 O2 r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_+ l* w  Z6 ?/ G3 k2 ~& w言重了,1 C- D4 U/ D" j
; e' z! R/ n0 S6 J/ x9 u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D5 X9 O* D" N; g" r" b, v4 P- ^/ g% Y: D; [+ ?9 r# R2 Q% |5 \6 K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N! P' f) J, U1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c  `3 d4 p2 Z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x( N& X, R/ P1 e+ K, T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5 L& h& Y5 I% M9 D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x/ n* k. ?0 y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7 u, |. |: _; ]# r- q9 A4 L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9 e3 M+ r1 `- k%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l9 l2 q+ Q3 A; a* ]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1 D5 p: g, S0 |" K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2 T* l4 F& f. l  |9 q2 x

6 L* ~( ?7 I: B) Q2 x9 ~2 f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4 ]# i7 o, ~/ {4 E

6 S9 U" t9 j7 A1 x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W) p, u6 T' }- s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c4 ~6 K6 _- T/ J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c9 |5 v% _$ B- k" c! G( ~6 J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U  D' X) ]) r7 n; _- R& _5 k% i*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D7 g) v$ t* Y1 g( ?1 m8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_8 O. ?* E# ?: r9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F- F0 f; K. c3 Q0 j, S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8 G0 ^5 K$ Q4 `2 e! j5 m
, _3 @. ?9 ]0 n: x# e0 X# l& T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6 N5 j" v4 X/ d  R# i) Q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8 g8 }7 E( O) t% J  X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8 ?5 `* p9 B9 U5 \9 S. _* D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z, W! s; P. J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j- f9 t( ~0 l& h+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k; g" H0 b* V% F- Y* O( c( }1 V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v; I+ Q- N% v, w( R: R/ \" S' N9 f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f1 j& |4 h! j9 Y/ e

- s, u/ w4 E7 D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l( Y  x$ }0 r. @  J* z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t9 u; H2 A7 n$ G* E# F: G) l* r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d  o; {' ]4 S" z- z# @7 k/ R9 q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h: g* W; D4 i. A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x2 @- ^+ q$ ]# {2 m) \/ Z3 g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e5 F  l0 p. ~/ f5 i&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3 u1 s2 m0 v. h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K) @9 m: N+ H+ n: T8 z% _5 M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J' r; X" P" m: J! P0 k都是不合时宜的。
( g, O2 N( O, s5 R/ \+ }6 U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U8 `* Y& t9 f" g9 Y# f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M1 A2 ^% o0 C8 P% ]! x) G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a+ D! l! J- q9 ^8 o& B- y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6 N) U3 Y7 R- I4 p6 I; B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f* \" X7 [, K- Y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A. ^8 D7 ~8 c* d/ ^4 H( _$ R4 `" E2 J# H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N  o+ h& B9 g( w# d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7 M' @9 a6 G0 Z: E7 x/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k* P; k2 T0 ]4 ?2 U  U/ a" h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X, {9 I! ]- A) J0 m3 q, z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u) J' U& H) S7 c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5 M' A& u0 C5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8 S# r2 q1 @8 L2 [( M-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a) f/ @; _  R% p* z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t+ A0 ~  k# x3 L! e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h4 s) J- U+ s2 J2 C2 k7 |( o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4 H2 ]2 F! v. P0 j( p
; O/ V) w5 L3 R' x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m6 a, l, Y5 L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s' B5 P9 s8 H! p4 V1 ~, c) s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a. b8 G' \: _. x; j) ]( I, Q*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8 \, F( R) k& Z* Y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6 r& Y  d; a7 B, v  I7 y1 C9 y' H9 A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0 F1 F3 |7 |9 t" E/ S
0 J4 ?' E# E1 G" c9 f2 J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3 Y* L- \! ~, ]4 c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s7 [% U+ X, D3 z2 a; s& @+ o$ d7 I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k7 h1 z. z2 b2 E  _8 {2 Z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7 l5 t! r" y9 x3 \( t+ u都是不合时宜的。* c3 f. V; j+ p0 ^( N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G% n* g7 v. O5 p, S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s7 }+ s0 `; d.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4 L1 B# `9 C, c: A" @# J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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