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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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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H3 x0 b# ]3 ]# K: U* M/ l* }

! l$ s4 e$ y8 }( k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f) p1 m3 f: }1 D
/ o( o! w0 i. }6 \$ I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3 f5 [. _! d' Y. L$ u& ?5 {  P" q5 H% K: V( v8 ~- ~5 ]# [5 @, }0 @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t. v# p1 c, o( a+ Q
$ o  |' m5 y' g7 k9 S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3 u8 K& I( O! q8 @7 l8 m+ P" l3 c/ `  |3 e$ b3 O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I. v; f6 Y7 d$ G& M1 ~
) L" e; |( j( x" C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G  o8 s  L8 W( n% [% t2 B

2 J, h( B* D# H0 {: V“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H3 S2 J+ i/ o& q% t0 [! U* J' `6 v9 l. W, \! m0 I& n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f& n5 K# q  _* z" X, p+ g: d/ I5 h2 `

# r1 s9 o* k6 o* k+ U# `) U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x. j' \/ u4 ~3 {# X2 l( X
# [0 v' g+ a" H, ^0 \& x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4 V  E: F/ _: J+ q$ w
/ O2 c: [, ^2 J2 f: |+ D- n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6 u  v- ^2 A" j  B3 y3 I+ l5 D; |
9 z4 q% N5 y9 R% I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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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8 a! j3 g* X) R. [, J- i$ o

" ^2 T4 I9 U& Z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v2 T( A' K7 p! B* _4 {; k
* f) l0 F# Y- i1 d1 ^* O0 n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L" z9 s9 v9 u) T# j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2 ~) ~- B! E5 F* ?+ u5 O

  J5 f7 }# r& M( G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u8 ?. {4 |' S, w
  f/ ]/ i1 n$ p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J! c3 v) T0 x7 l/ \. X8 O' V  T- }- N& p" {+ _. `: d8 w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k7 N* i/ y0 W! s0 B" Q0 S, v: D% F" i; c$ Q$ `8 j3 ^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u" z. E' C8 ?$ b0 s; ^. U% w1 ?: v' d$ z- Z0 z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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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_% n. m- K3 x& t# q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4 ~6 b8 z+ n: `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y/ H! o& l" d& w0 h  i
7 Y5 w& ^) E# d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Y% Q% D% q  @$ r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o8 A$ Z: g* O: V4 q9 s6 b3 `+ Z  I! C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z$ V" g) v9 w) C! m: M: b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0 e1 `$ S: c0 h& ~2 e

5 D2 X2 }- t+ [# _. g& t5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X  h7 ?$ M" r: O
" j: `' R2 ~' n: h4 `  d$ X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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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W6 C6 I4 J+ o2 V% Q* \0 I

1 |$ A& `* T6 ~3 ^6 R: Q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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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I  T5 \' g& Q6 [2 b0 b! g  k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6 s5 w7 K3 z  U, Z' P6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w( V- T, \6 _  q. B. j3 T4 }. C' Y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W& z0 M4 _3 I/ V( E/ r. ], R1 n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x* F( Z$ [4 s- M& ^! D0 }5 j( H# w* s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M$ _2 ^5 L) B  W! N. _! @% Q4 @1 j, ]4 x6 E% \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0 y  L1 p( ~, L7 S# q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l' y/ {" D9 O+ r/ [! x
) T  A- c9 H- z/ N' I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4 Z. w0 N2 u) W9 B0 U5 i  J& M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E2 C8 b* u8 L, p6 H- F6 i言重了,
. q/ P; Q( G8 [" d" f" i3 V% U" c0 L8 }$ P( }& L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k, b- U, W. H5 Y; t! s$ H, Q
* d& x7 z" `5 T0 }4 C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3 A3 H* t& X! ~$ m$ {: p& U9 e* Z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7 D4 g5 c8 Q( s, Z9 S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l/ P7 P/ u) \8 t+ D; H$ E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w9 G2 _" V' l#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1 I( V7 I( o8 G  f7 `9 q1 l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K: e! H9 F6 m4 L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L% K* j0 D' a1 Z7 x9 s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S' h* l7 Y! O9 a6 ]2 D7 T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1 S9 @9 _5 }+ ]8 I' D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5 B$ q' @3 Y( Q3 y# t0 q& |4 A& q+ t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7 x% S( Z* A/ P
: Q1 m8 q: o! _, ^4 b$ h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F( G! U! R6 F, r# V1 `7 e" s% U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n$ t8 M8 B" Q4 s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9 `9 n# h5 G; ], u& G#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e& L1 D' a7 e) [# w"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5 Z$ \  Y& N4 B/ x# j2 L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S3 K  F: a" a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6 [" [( [4 N8 E3 f  ^% b% M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i; O$ e( u" h' j4 J. W8 z

' G' H- ?. h/ f9 n5 Q3 x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r' H% K8 y% P, y: Y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F* r$ _% {* k; j% S4 W$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4 G/ h! p/ K9 c# E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4 }+ W8 D+ w2 r+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Q+ b( k7 M) Z8 J$ }( s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6 y$ ^4 w7 M2 K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3 O, C. q$ \1 _* z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2 H4 U1 f, q$ A& _

+ E5 E# k7 f" y: h  H7 q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6 w7 y, S2 g* Y. \9 C!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 F1 c- A& X! Y. _; d, L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R6 I$ o$ D- f# c0 r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v: r( [" W6 f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F( B6 ^4 I6 }* E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 Z* _& C0 k, m. E$ L6 x' w+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7 i% p' m6 h7 {, y  i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I. _  ]( P/ N/ g/ _) r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c% ~! B  _& U: K5 n/ G, H5 W" _+ k都是不合时宜的。( f# Y6 D) ]( d+ s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7 m9 G% j; K2 ~) n# R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6 H  r' |- a3 o# c% b' o# _: G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4 p8 w. _8 n, @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6 t4 n5 a+ d# j# R! c- w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C2 h; O; C"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f0 u) @) M6 T! {% J* |+ o& Z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B, ], Z5 `& m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r4 J2 k+ S' s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k) x3 o% d0 x5 U1 c; S)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w9 l9 A6 c" T  C% q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h' q: A( v/ O2 D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B5 l( V( C' {+ T9 l6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H+ a6 I9 }$ H; I$ k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y; j. H5 f% I  K& B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2 t+ s* n; h4 h6 k# @( O: y% `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L! r7 i4 C8 S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R/ a+ {$ Q$ \  O( V
# [+ _+ G8 }+ z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4 Y8 k# J2 u! `6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8 `" I% Y( C' x- K1 h. \  B6 y5 p

: |: R7 c/ F; _5 a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s; i( u* P! N9 A- p& J6 Y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5 u% a6 t; y* u$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C7 c( p' A1 g4 ^

9 c( i. J4 g: t3 @: j# F8 f# x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N( @. I4 {7 E1 W6 s/ ]! O
- G: C% [8 f: f4 q% K. J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D$ o* O& {2 E/ M1 i7 H9 [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9 P' @9 l  A! x) I. g/ o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0 N8 }9 z" ~. [$ t8 l8 N8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 I2 ?8 p- ]8 G都是不合时宜的。* ]0 U' v) T+ P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4 B5 m# G: W; j8 F; F4 m, Q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Z9 J2 ^7 N) {$ X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d% ]% U7 S9 Q* |/ B7 u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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