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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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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K3 ~+ n, h! ?' s, ~! a" Z% w2 x( b4 w3 W

7 w6 E5 b3 }# \. \5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h% X3 X! B9 `! }8 v2 V
" g, d2 N( F; X;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5 ^5 i- E3 F. U; g5 |$ L5 Q4 r
7 ]" c, T0 L2 q  g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c/ i6 z% u" ~# r% O2 V9 O! y
  Z/ r' d3 `# E# }: I. i( B) h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6 I/ }7 Q3 ?3 m9 z5 G
2 u9 `5 O" P3 S, a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s1 I* B$ Q  w6 ^

7 Z" Z! {7 x7 H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1 R+ ^/ Z5 w( l% `9 s
/ N6 I3 `8 G" z7 ?. t' ]" e! R“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S8 X. r* D! |7 v3 z1 [
9 n: c# q4 ]8 W% X) d$ t& S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F/ o1 f" ^$ a5 q

9 w$ H: j2 H. O. x  Q- R( p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W% t8 [: C4 z' [/ _

" U( h' ?2 s' E, Z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c* n: ~1 \% r6 H) m9 X( \2 ]: U0 \
) }( {6 \1 K  F8 s! l9 {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h" p! F  B1 X( ~- n
  I2 C* ?3 s- E1 D. g8 f' `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n# x# ~/ l" f( b0 K9 ?2 q, F" Y$ `* Q; J4 }) {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v  h. _6 v( K) a
) |* d) Z) p7 Z( X. c4 O# r$ Y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p1 i0 G2 E% V& _& m5 I1 E& h; S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D8 ~/ X& o- n: |

0 P- x9 M2 w# M. f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L) K" t% o9 L3 ]0 e

. c; x' ~# M# s9 w2 r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X; c/ p3 M" {, y2 B+ g) f
9 _9 u; k! ?1 }- I; v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L$ j$ c1 s0 C
4 b0 s* z! d) q5 f! I) {* h, W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9 T# ]/ g9 H. r! i3 D* f1 K  i+ I+ D: ~( J; F5 x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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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z! M) p- B0 _2 d. X! T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D; @) Q+ M9 Z& ]. c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d( r& K+ z5 M
( w) d0 E( C: A1 D$ U  u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1 ?9 S1 H5 s7 d+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0 U" r5 c; z6 w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k, p" i, U' X+ ^* ~1 {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4 p. l" _! e% S' S1 J: S) @& O7 _1 |! r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M% Y4 q. W: {( Y! E
1 _$ K- U3 \; V0 |5 A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7 ~/ j. }4 m% F( R- P- e, m/ w, c# K( m# [3 w2 _6 a) E; S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t# N3 x5 O: \% I% c9 X2 j; D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8 P( s7 N. y- m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C; ]+ x8 B7 V0 X& y
8 U3 t4 C3 c4 {+ e8 m3 o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f/ M+ g+ y% Z# l3 t9 P6 K2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N( A0 A  ^3 x' f$ c" r9 Y
' I, F  {& E$ I4 v$ v" t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5 N( n: g# \# _
4 z. @- }" a) w7 e# ?) B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Q* h3 Q/ Q2 U5 N. L" G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i0 X( E/ r6 A# u

) Z) t4 l  g4 w, i& v% E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c  y: f  H' h3 E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3 a7 g1 o2 L0 H0 [0 Q- l2 S( b
言重了,4 x4 B( N: s/ e3 c% u

& F/ Y) t' U9 j8 T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P% G  h# C2 P3 o  t9 i2 k" G# u- O
1 }7 `/ F, R" v. b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8 N: w! S$ l8 d6 g3 |3 I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Q1 o4 u# e3 E& V3 H' P. A+ Q- Y1 T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 @3 i3 w" G)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 e7 E: I4 W/ ?! j"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3 n  S/ h# Y- W# J! z; b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V: e' W0 Z- `: D8 k' V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i5 v/ U/ Y2 e#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m# m) m5 o) b9 k: {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2 X  i/ }$ z1 _3 D( W9 I) v$ M2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_, k* V* b* g% |

6 G3 r& v8 L1 Q& Q. w) E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t' e" Y, Z0 S
5 T% U3 ?& R! x3 ^6 S+ s2 W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1 K  o- y6 s! h7 E+ y: m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j: V& `) Y2 v1 V- I% Y& c' g! }- G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q  V1 k5 {9 G' E$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2 O) \) U+ g) h7 \0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7 V8 G5 }4 ~8 _$ e2 k9 S4 Y: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E, `" o, I3 |0 U( K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3 R$ w/ }! r1 }; f; w) u; J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8 H+ _% n7 d9 R

3 a/ r7 c% z0 W* x! o% s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Z5 A6 [0 M& c1 Y& I  H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C* [: M: {' w( g+ `9 Z3 n" L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0 C8 H+ c9 x- M( j2 d0 Z( c( d5 U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Q+ n9 R  X# O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D# F( L4 a# s) n; ^2 o6 `, C/ Y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t: N% ~4 P0 E; M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F* q% S9 b7 ?6 R, p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4 _5 ^3 t# ~1 [

- n4 y5 x. A5 _+ l  u3 Q8 a7 [0 U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0 Q- F* \3 S% @( E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N- b  o$ q- W5 H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4 C( e# y(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Z' F5 L( U# e- j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U  Q3 [! ]3 W( v/ u.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9 N2 x6 U1 r, E- I4 x- B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J) ]. ]- I! C5 u5 ]* w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e: B/ x1 M, U! r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X+ f0 e# w# S$ U$ H
都是不合时宜的。; |1 N2 X* E9 J5 O7 L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p9 W- j8 e- B' X% N5 U' X2 j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3 k1 U3 [9 u0 Z2 w% x/ @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 {; A& ^; W* V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3 \7 n0 g, P3 O, j3 O! t1 w; [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J2 B- r, O7 y) B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n8 P/ R) h: \3 m4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6 H* H. Q; C. X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r5 Y2 j& E8 C+ t2 W- j, h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  u0 x5 @- f. R! p$ I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T8 b, s+ Q  p) n" W% |! ]! p4 U,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1 Q% m  O# b9 D3 w7 J/ R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K' I: |3 S* g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X/ L: k8 ~4 C  A% b/ X" X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p/ ~* X! ?4 u4 j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7 s  R$ y, s5 B* g# O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R/ j6 u# Y) r. j1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i  B0 Q+ R# U$ A! V- q- r
  Y- k) P! W+ @1 y  p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F. F! L1 Z7 V& v3 u" W' t( t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O6 @; x1 K9 ]$ w) r, L0 V3 S7 S  R2 ^# d8 l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6 m) P  L) u" C4 J*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5 P' Z8 L$ o- h5 o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5 W2 D% ]; K" ?7 W. Q

/ u8 F- A4 ]: f* g7 n- b  y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j; ]: R8 Z0 u0 T( R4 f
  {& m) g$ d# @- _/ K  `( m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i/ ^, ~& c- R( Z3 p( X# r4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X; t7 y1 P  R7 ~- F# Y& b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R  m2 u4 a5 X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Y$ v8 r2 V' g2 @% s- X
都是不合时宜的。: x. R8 Z' z. C. s1 K1 u3 _1 k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w( U/ {* W- w: V' h/ l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7 D. E* V8 q5 v. A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E% B( t4 T. `( R/ b, F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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