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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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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B- y3 ]  v( _& F0 ?
* r1 P" s( z' L: u1 \+ l/ s5 `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3 L/ I! A: M7 E) F8 z7 n% ?4 W5 |' G1 O! x* Z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G: U+ m3 ~4 m2 o( j! q- s( d2 \* t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d* b1 K1 `. Y$ q  f
3 Y1 E( D  P$ {7 ~1 ?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N2 o0 w4 @! a. n: c
4 a' C9 c; W. i5 i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K1 j7 g; G0 t

( l7 O2 u/ O) s1 P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s0 {* K6 W! l7 J% O
* K1 B4 K* r! ^2 m& e- Q% p/ _' ]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x5 O6 ^" g$ Z, }- i
+ h7 t$ [: _, [, M4 O" y$ A- u! q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9 C& E: v- j5 Y7 V/ c6 u5 O
4 R7 i" n# n9 r5 T& v0 L& l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2 P& l" b1 E& v, p: |. R
. f# q- D( j% ]( N3 [3 {4 p5 W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5 F' V% A/ y0 a! H) }

# `3 i1 }. ]9 Y) U* h! o: f  J& n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b- T& }8 R8 V- c
& n9 G& o" c& B6 L1 {4 V0 d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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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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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7 D! H/ p) H. t7 p' i* b8 X( l$ ~7 p1 G4 _! ?7 t1 c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a* |+ l* f& e9 i, G- E8 w
0 j0 d) @% ?9 f' \5 D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5 U; k% a0 p, G. r5 s0 D" U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7 {" v: H( [4 ?1 ~* c4 k- b& F

/ V) S" B0 |8 ~+ @* M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e' X4 `, S
& M' X8 Q  I' q) F0 T- I1 n2 W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h; W8 @* r2 \6 A5 s$ c  ^; c( {
2 H6 F" I5 T0 _/ G7 j& S; L$ K4 R  J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2 @+ K- g+ ]3 C& t- F- V

" e" Z5 A1 O5 N- A. m' g5 D1 Y4 B" r;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  f( }( v+ O- N+ y  u6 d; a: W1 [, @$ A# c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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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8 j( {, `9 ]. U1 B# L!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7 f8 g8 {2 n$ j! c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U. _/ ]# f) e/ H, i

# J7 S" P2 e9 p9 [0 w6 ]! d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m3 Q& @/ C9 ~* Y& D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7 p: p+ m* Q# X4 |; i! L: O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 y/ {  ]* P9 s! S; U+ Z, U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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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e1 v7 B# M6 Z  J% ~4 Z

! \5 s) T, V5 k& z6 M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i+ U  z& D, Q

; z1 Y0 L5 U' ^- m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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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N4 I' d* r- r$ e. H  G# H

" {( ~, l# c) L9 L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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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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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2 W( i& R$ Z# X, P; f5 k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7 [8 h2 q# _. N7 _9 C) y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N. v/ X2 w: o5 S: q4 k
3 ]; s) g4 d3 R  A+ [4 X0 v6 o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3 X% l, X2 Q- o: ^- E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 @( V, H0 i0 P/ m4 q# \# |  n
# x, M% y1 Q; @, B1 q+ C. M# H' c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_4 R+ O" s4 }6 x) ^0 D& a: N  W8 ?$ E4 ^, r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q& r) \. O( }  c4 f4 B1 J/ w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r4 ~$ w: ]4 ]1 L6 y2 l# M$ g( g6 t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l, n" I( U6 D- a# ?; t' Z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M' E6 a1 t7 S- f/ a  {言重了,
* e; Y# n& J9 Z. T4 a4 b$ @: i
( j- l6 @8 f9 X/ o/ c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i- t4 R0 N; Y; I
6 |% e: m2 Z( S%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L; j' N4 k5 \: O8 q) y/ a4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e+ ]6 D* N+ S6 E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5 y. s% {1 N5 A: O: A9 ~4 j$ C;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E- \5 V3 b9 ~9 V' l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Z) I0 r& J6 k2 |: i. F& ?" N( k0 o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2 N  g# o! W2 _) C* Z5 y0 B,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3 q4 a  G0 x( l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Y4 ~, P6 S2 F8 H7 N5 M4 [0 S; C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h; Y3 X" O1 i+ q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y4 m8 ?( N  D2 J( m
6 y6 G/ N) G0 E% P  j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1 Y7 |% d# j3 N5 F4 t
( k% R5 W" C: ?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8 J3 Y* s- k3 y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T1 t, Q7 {% I& C8 O+ N2 V;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T! n8 _" _- M% i' Q8 u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q. B6 Y; q; z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V! k6 n/ M) M4 [( b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U/ f# `$ h/ C! U, P' r9 P( x6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8 R" B) j) o; a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5 \  t- y+ S) Z3 T+ S3 F
; F9 X; E) C1 f7 G+ K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i4 A  `1 M& k$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l; Z- i: l' n& M% F# G/ g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5 r0 ^( R; o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8 l+ o$ q3 h( }7 M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P! {  s; M( ^' `! d% e9 C: o$ F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M) [1 Y$ ^8 Q, k4 W! c: J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L" t, e6 N$ `4 C5 j7 U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n! d$ Y$ n  i2 r1 ]
- g0 ]5 r3 e! Z. ^2 a& I+ u- g1 u5 ]0 l) w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7 ~$ R% Z$ F& s- J4 o) U" E2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M8 S& d& J/ n; h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2 }- W# H5 O5 H- b' L/ x5 F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p+ V% D! z! e/ g. I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j# |. |- r& t6 Z1 T' E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k9 [5 D) k8 w$ h( X9 v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Z$ V: ~/ _( Z" n7 o+ s6 J7 ~& Y& R9 U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i. H9 d4 H1 B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E/ V3 B: w) b+ A: s都是不合时宜的。
& G2 H  O& {( f- K& N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Y' @0 b% u+ }5 @) k! N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4 M$ s7 L1 n0 r; B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N" S# M3 \0 l0 K- k$ k# Z) B;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Y) \) h" W5 l, S: V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 A5 i% S1 O: R  E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 M! b+ `/ n. L) o  c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 N4 _* F: T3 C& j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e7 b6 N3 p# z" V3 b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_; _- \) H' k, X. j/ U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S4 m# o2 M! D0 a4 {; P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E3 B! q% ^# e' _  V;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J0 m: L3 ]0 f'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8 \  N% p4 ~1 V# m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a) b) p# o4 \# k( ^$ v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0 B4 b- I3 l5 w5 l1 ?1 M) f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6 G2 R! v, |1 A& y/ c, D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G% R, @  _& a8 j+ p( c) P9 x5 ^. R5 S: c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o* S, S3 G1 a% M' w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9 D1 r9 u3 {, L, k/ {) b2 X! r9 A
3 q- l! _0 N: }0 P& f$ Z5 X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f. Y& D/ f6 q, q+ Z. K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j9 V& x5 V' Z) X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S- }; \$ N% W- g! U. ~) ]2 D. B; L/ @1 f; R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e# q9 H6 x! u
( X8 o) y6 [% I2 K2 z' ]* G1 h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6 h* e/ f" d& m$ F, A% _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 h& v) W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h$ c$ `4 x" p) [( Y. I8 U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b/ L. }1 k; v4 o8 O都是不合时宜的。
; \' I$ p" f* l" Q  j& K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4 n- n% c) h' Q)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T% U; Q2 [5 W! d, D$ C1 U0 V6 ~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z% ~: d& x( j  }" Z' C! [% p8 X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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