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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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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8 m! X7 Q* }+ i! q6 L, [) }, w

5 l$ q3 E" e4 R6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O" T7 x/ l2 K+ I% p- }
0 M: U' F0 E# K. o0 @3 }( O) U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7 ?) n+ C7 {+ ~) Q2 u

5 L, v" T5 L3 @- S* ]6 m0 t3 [)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8 B% a& p# S# i  u* M' L3 H" \! @; G+ T/ X& E- Y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L1 F" F* O8 J9 y% M

' I, {& j! Q+ A4 v. c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j, B6 u# `3 B" }7 s, |* M

3 X# f! j* q  s+ E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Z8 D3 q' ^, l7 h) O1 H# z2 d0 V
4 G9 P- H/ p1 a. ?4 Q: e! d/ }# m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F( G& U( z% F" T) m$ @8 r& f' P6 ?; j& b% e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5 d; C8 I: X

! d9 \$ B- n' ~: v" I5 A) o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4 C& u) ?9 ^1 k; n- \' m
& q2 b2 d& E& E5 A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6 F  |. c3 [4 W# i- L
# o# L& V7 ~: h7 e" g: F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E7 `- p0 r5 _9 V% j, I

) C, r: M) Q& p3 Z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3 S+ _6 G8 o1 \. ?# s. k* E$ }) D3 G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E( b" y: X4 N% c5 A+ ~
& `' S* N) W) n9 O: Q2 x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5 w, I4 _' o. y1 s" z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F  |! w& z  Q$ [

+ Y4 Z! e3 Z. c% }0 `6 }. Z- e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5 d: o' n7 A. B
  z) {3 R- u9 O- d0 U0 i' D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A4 y- R; w. q' p: B
0 w1 U; Z: r2 L3 G& i/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Y1 H) o" v( g- V% r) X( F
! I; t6 V; O0 z" i% r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1 m7 t$ L. L6 k  g# l

! C: j! H: ~/ z' B% o7 D6 s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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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2 S8 w+ r( m' i6 P( W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c7 M# C& ^, t" S4 W0 l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J  `; T/ v) A: D# A  j! X( K& A* y5 w7 q# O8 S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X2 C( P  \5 T( O! ]8 l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R0 \7 f, q+ R2 H: h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k9 o% G5 D3 d" Q0 _  L' E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7 g% c- k7 r/ F' v! E- ?$ ^$ x& d7 w% `( O$ E1 P* f, p: c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1 g; M( I' S' O1 A8 w
8 v* X3 ^$ `/ M. S: }% K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D) n5 n8 B! e" T; U- M3 L6 R
1 H1 j) R) a# E' r* d4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M1 g: E9 @,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Y1 A1 k1 R8 p9 s" Y#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5 y2 \8 G' y, t" ]: z" `; A" L
- X7 j. K& @; g! x$ ~) j2 p8 ?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1 _5 l- j) a8 z" @+ S: z: M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g( u+ H1 O! x7 r& B" ?! w
3 x" s9 _5 [1 t* a+ [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老柳教车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S! @. B( h6 [; d3 V' P: `9 K* Q! {9 b6 U# c3 j* r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9 z& a8 \$ z' B- x8 k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K" q& Y* v9 k- O1 u8 h8 T+ e0 y  P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0 f/ Y( g5 S9 |2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d- O8 s" N& l+ s! V- z言重了,0 O# P; g; |6 ~# R1 Z% Q

2 i; \- D+ S5 j: i. I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5 R/ S3 z* I- l5 s' |' @

5 u0 [. I" x  ?2 X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F8 s, \/ r0 W; P1 {5 v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h+ ^  G$ S2 {7 S* N8 C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5 d' V5 s+ f6 \' _" i4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7 ~. a, ~; ?% T. A* ?1 l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A2 i$ z7 _2 w5 e7 Y1 e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P  v- q1 e) V3 E) @%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4 r: l% {  @2 |, A4 {- U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3 f0 o0 `' g$ d/ q- e, F  p+ \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7 _0 {7 L% [/ z# D2 n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e2 z0 q  }; g& ~- i7 T
( A' }8 u3 V7 O1 V; X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N" t; c' P  a, U! `

6 E  X/ ^( \2 v  Z0 L* N/ b2 k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J4 x, `6 P2 A. z' W7 ]2 O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J7 D( L5 a: o/ H# M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5 X$ a! N. G* f7 l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1 L1 G3 a5 e( `# u& T- \. e! H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Y9 f6 M- H) l3 M+ H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f# b4 G0 w0 |3 h5 I! [4 h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8 g# S8 x) l: X! Z/ u: z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2 Q* T& V6 U1 Z+ `! }. C& ~7 v- g( o: _& T8 E& V7 w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1 L& ^" x8 A( K( I2 e+ g8 j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0 w5 a8 [9 f5 x( M3 Y0 u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6 ?& o8 g& k9 @2 A6 ^" s4 i' w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H! @6 U# x. e' B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y- y) H3 A/ Z7 M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O! f/ c: l* q6 L$ a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N  `4 Y  P  C6 K! [# n: `* @1 T, f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t" }' L4 D/ s" W  u, _
5 I: K2 t7 }% r7 F% |  S& K+ U* P( E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x# p- M$ f$ Y1 U1 n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D5 o, Q* N* {9 t& B2 i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B9 ]# }. [8 w: [) C! F; `* D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  A( {5 y3 @7 m" d" [0 o- H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u  a7 B+ C4 k6 l; [* B8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d5 M% ?7 \) F- ^& L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 ?5 p# y6 ^' p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6 Z) }. L8 K! z2 z+ Q2 y  x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x6 X. \" X都是不合时宜的。& P- q0 d1 f+ i5 i' C: |  [, E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0 m* v+ X! \* b; U& R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e3 r2 M; O2 W" p# l& T0 O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6 K* \( n5 J: p" s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V9 Z: T3 A! s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C6 \4 l6 {) w2 F% l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1 }4 c2 _8 D  H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5 V3 q$ x4 z: ^6 Q$ I* o) s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j7 v) M$ u; V( S6 e5 b3 M+ U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4 \, g5 n8 r/ Z! y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w$ U/ u  J! V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I7 o, S; y$ v* h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s+ W. r* W% s6 X: V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Y- Y& c# w& P# d8 o*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u4 O, D4 ^. B. L; F! L) r$ L5 S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v+ [8 O. @! G) E+ G1 I7 Y+ `& y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J+ n& V$ v6 f( Q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E9 p! h- p" G6 I
, b6 V! i  t! Q- K! d. l3 ]* o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R, i  Z+ l0 q. W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R- x) S) o( ?8 Z4 ?% O, I" J% B) b! ~4 n) i2 D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D% c4 v( I0 ^* B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5 v( ?/ ]  @4 _3 |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i) M& T( F) R( w- g7 {

0 i" u( i7 _. P& b9 S0 B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g$ J: H- W9 E# c7 a' p. S; }2 ]$ g6 J& V3 g% \.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P" V  Y0 O% d1 N' l8 x0 w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e0 L" T8 p/ c5 X4 l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1 n3 H# [& [- L5 {0 z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S( s: ]. X  g0 x
都是不合时宜的。
' b$ J$ G7 B" E0 j- N% L, ?;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1 t- X7 ~' q( O3 G  ~/ R8 @  g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0 G, g; s$ l; A) G6 y; _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7 H3 ~# s+ o8 p; u- b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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