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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几个月又要报税了,有问题请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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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H( _' G6 @9 M问题一: 首次买房是在2010年,报2010的税的时候填上了可以抵税的5000,但是没有用上,就是实际没有起到抵税的作用. 问题是报2012年的税是否仍然可以报5000抵税?CRA的报税说明上没有首次购房抵税的credit可以forward的说明,但是最近听到朋友说可以forward三年,想知道报2011年税没有提到2010年首次购房的情况下能否2012年报上去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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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关于跨省搬家的moving expense抵税。CRA上面介绍可以攒着收据如实报税也可以使用简单的估算抵税,但是使用后者也要准备支持材料以便抽查,不知道什么样的支持材料是有效材料。搬家的时候有的是开车搬过去,有的是乘飞机,可是CRA上面的travel expense只是提到vehicle,没有提到飞机的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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