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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多伦多华人男子陈某,由于犯下误杀罪面临遣返,但是他在遣返前风险评估过程中,自称是基督徒,以担心回国后遭到来自政府的迫害和死者家人的报复上诉,并被法官接受。现在,他的案子被发回移民官处重申,暂时躲过了遣返。) ^- x6 ?& I5 ^1 m6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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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邦法院官网公布的消息,陈某原籍中国福建省,在2007年11月份的时候,由继母(step-Mother)担保移民加拿大。2010年,时年18岁的陈某在多伦多市中心的一家酒吧里斗殴,打伤了一名20岁的华人男子朱某。朱某于次日不治身亡,而陈某闻讯后投案自首,并被警方控以误杀(manslaughter)的罪名。. T* g! ?' \+ W! T
2012年1月,法庭判决陈某误杀罪名成立,判以五年的监禁。由于陈某一直没有入籍,而且刑事犯罪并判刑六个月以上,所以他的永久居民身份被剥夺。同年11月,他收到了政府发来的驱逐令。
. Z4 K2 z, e# R2 {按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规定,因刑事犯罪被驱逐的人是不能上诉的,但是陈某申请了遣返前风险评估,这让让他没有立刻被遣返回中国。
9 `3 l# e0 O7 C+ Q0 z陈某提出了三条不应被遣返的理由:1 B# c4 c- i+ c* C a/ b5 ^( z; ?9 x
一、他是一名浸信派的基督徒,回国后会遭到政府的迫害。# m: w& o$ j6 i2 r+ Q, h
二、受害人朱某的家人都在国内,陈回去后可能会遭到报复。5 n, a! x' I% N! N w8 k! B
三、尽管陈已就误杀罪在加拿大服过刑,但是中国政府可能会根据该国法律重新控告他,而他则有可能因此再度坐牢。
, k2 t+ n% t. t Q0 Y2 r+ \不过,这三条理由并没有被移民官所接受。在2015年8月,陈的风险评估申请被拒。于是,他立刻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 R0 ^4 `% v
主审此案的联邦法官认为,移民官在估量遣返风险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他是基督徒这一因素。
$ K% H( a2 ]! ^% w& ~( C9 v$ B该法官表示,有证据显示在陈的家乡福建,基督徒遭到包括:拘留、搜查、恐吓等迫害和骚扰,甚至被关进监狱和强制劳改。可移民官在写风险评估报告的时候,并没有提到这一点。5 h* u( t) x- e& K, K
因此,法官裁定另一名移民官重申遣返前风险评估,而陈某也得以暂时逃过遣返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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