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想说的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是绝对自由的,与神是一切的主宰并不矛盾。神让他们不矛盾。我们信神,所以也信神给我们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和神是一切的主宰,以及一切神所启示给我们的。+ a3 w+ u% j" T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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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理解”也的确可以说是一种理解。同样可以说,神没有启示给人的事情,或者说神在这个世界上不让人理解的东西,以楼主的说法,可以说成,神让人拥有的 对这些事物的理解,就是“不可理解”。 2 N, J% G, A y0 q; `" y5 a, _) D$ K: o4 R( B+ @, X, L
下面的 just for fun,也同时希望可以对根本人想法相似的人有帮助:3 m$ v2 T1 @( W% {% c( s
/ t5 i. s7 T8 [. r/ ^" B2 R按人的分类方法,事物可以分成可理解的 和不可理解的。可以理解的东西 可以说 分为各种各样的理解--我们对不同的东西都有不同的理解; 不可理解的东西,也同样可以分为各种“不可理解”,然而,因为我们不理解他们,就统称他们为“不可理解”。而这样的分类本身,是人类对世界各种事物的一种理解,因为人类只会这样分类,只会这样看事物。 神让我们把“不可理解” 的东西 理解(或划分)成为“不可理解”的。 --好像跑了“自由意志” 这个题了 :P (如果没有帮助,just forget what you just read)# L. g: g) U: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