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收到了。 ( r- O' J. m6 v* ?! j, M这是因为有人在加拿大以团体方式起诉了加拿大移民部(长),主要是关于“申请处理缓慢”、新法旧法改来改去(有许多人被拒或自己撤销),现在法庭处于调解阶段,移民部一方的律师们起草了个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受影响的申请者移民局会尽快处理,并按照新法或旧法更有利的一个作为标准;作为交换,移民局承担诉讼费和双方律师费,不再负责任何赔偿,而这些申请者也不得再起诉移民局或要求赔偿。. ^! P/ q& A6 Y [& h J; G
, o5 P4 a8 y' ]4 `1 [之所以通知我们,关键在于“无任何赔偿”和“不得再起诉移民局”这两点。移民局是要“一次性解决所有人”。 , G+ C- D$ u9 T# j. n9 Z. A ' M- B4 R; W0 \接到通知后不作答复即表示默认协议内容;; B' Q0 V( [2 E0 b; K) D" Y9 V
如有异议或不想参与此次诉讼相关的内容则须通知移民局方的四个代理律师。 3 b5 V8 e2 y0 B: I! ~: W ( e" ?1 c1 L& y' j; z" ?6 V因此,除非你想单独起诉移民局,或者虽然不单起诉但你不同意移民局的协议内容,否则不必理会。